"十二五"期间我国将重点保护1000个特色村寨

   2012-12-18 人民日报17320

形成群落,培育产业

  将抢救、修复或建设一批带有民族特点的特色民居

  建筑是文化的结晶。纲要明确将抢救、修复或建设一批带有民族特点的特色民居,形成一批独具特色的民族建筑群落。

  相关负责人介绍,将根据不同情况采取措施。如采取修缮加固、消除火灾隐患等措施,保护、维修古建筑和特色民居,尽量保持其原貌;设计可供选择的图纸,引导、鼓励村民建设带有民族特点的新民居;在重点旅游景区,对那些没有民族特色的建筑,可采取“穿衣戴帽”等方式进行改造,使之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纲要还对培育特色产业作出了详细规定,指出要引导村民重点发展“农家乐”、“牧家乐”、“渔家乐”、“水上乐”,培育和开发少数民族特色餐饮,发展一批特色村寨旅游示范点,形成特色村寨旅游品牌。同时改造提高传统优势产业,充分依托当地土地、草原、林地等优势资源,大力发展绿色无污染的原产地“名、优、特”农牧产品等。

  政府主导,多元投入

  整合各方资源,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

  纲要明确要求,各地要把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整合各方资源,发挥好市场机制的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保护与发展。

  据介绍,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将安排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资金,并根据需要逐步加大投入力度。各级地方政府安排的资金项目也被要求向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倾斜。同时要优化发展环境、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引导、争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援助投向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鼓励和支持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参与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的研究和建设;鼓励和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参加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产业发展、旅游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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