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局局长:粮食收购不准折腾克扣农民

   2012-12-11 中国经济周刊17150

为切实做好今年的粮食收购工作,我局对各地粮食部门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把粮食收购作为整个粮食流通工作的重中之重、把保护种粮农民利益放在第一位,立足早收粮、多收粮、收好粮。二是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好粮食收购各项政策,所有粮食收购企业都要严格执行“五要五不准”的粮食收购纪律,即:要敞开收购、随时收购,不准折腾农民;要公平定等、准确计量,不准克扣农民;要依质论价、优质优价,不准坑害农民;要现款结算、不打白条,不准算计农民;要优质服务、排忧解难,不准怠慢农民。三是要切实落实收购资金和收购仓容,确保收购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支持企业入市收购;努力扩大收储能力,引导粮食向销区合理转移,确保粮食收购的仓容需要,防止发生农民卖粮难。四是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收购中的具体困难,跟踪掌握粮食收购进展和政策落实情况,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案件,维护粮食收购市场秩序,确保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落实到位。五是要切实做好秋粮收获质量监测,确保入库粮食质量安全,强化安全生产意识,确保储粮安全。

  从总体上看,以上这些工作措施和要求都在各地得到了认真落实,广大售粮农民比较满意。特别是针对今年部分地区因小麦赤霉病害造成粮食质量下降,各地粮食部门急农民之所急,及时派出技术服务人员,深入重点乡村农户,指导农民通过风扬、过筛、整晒等措施,降低赤霉病粒含量,使小麦提级进等,实现了减损增收,得到了农民群众和地方党政的充分肯定。 

九连增”离不开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

  《中国经济周刊》:在今年夏粮、秋粮收购中,国家强调继续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并适当提高2013年最低收购价水平。经报请国务院批准,2013年生产的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提高到每50公斤112元,比2012年提高10元。请问实行这一政策有何重要意义?

  任正晓:实施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是中央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的重要举措。粮食最低收购价,是国家综合考虑补偿农户种粮成本和稳步提高粮农收入等因素而确定的粮食收购价格,这一政策的最大效应就是促进种粮农民持续增收、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当市场粮食价格低于最低收购价时,国家及时启动粮食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按照最低收购价敞开收购农民粮食;当市场粮价回升到最低收购价水平之上后,农民又按回升的市场粮价卖粮。这样就使农民始终在最低收购价水平之上出售余粮,真正实现粮食卖好价、种粮保增收的政策预期。近些年来,国家每年都稳步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格,并及早向社会公布,稳定农民种粮收入预期,有效地保护和调动了农民种粮积极性,有力地促进了粮食生产的稳步发展,为实现粮食生产“九连增”,促进国内粮食供需基本平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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