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2月4日在浙江舟山召开的全国国土资源行政复议工作座谈会上了解到,规范透明的国土资源行政复议配套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充分发挥了行政复议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方面的主渠道作用。在国务院部门中,国土资源部还率先运用开庭审查方式审理行政复议案件。
据介绍,《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颁布后,国土资源部对《国土资源行政复议规定》进行了全面修订;规范完善了国土资源行政复议法律文书格式,建立了部、省、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季报、半年报、年报制度;在国务院部门中率先以规章形式出台了《国土资源行政复议决定履行与监督规定》,对行政复议工作加强监管。在开庭审查中,由复议机构主持召开审查会,会同有关业务机构共同听取案件当事人陈述与质证,并对案件进行评议,根据评议意见提出行政复议决定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