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在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山东省农业厅巡视员林建华作有关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报告时作出上述表示。
林建华说,农民专业合作社正逐步成为引领农民发展规模生产,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对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农村合作社将分散的农户有效组织,带领农民“抱团”参与市场竞争,合力抵御风险,格局市场需求,按照标准和技术规程开展农业生产,加快农业标准化技术的推广,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林建华还表示,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效促进了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农民专业合作社统一组织购买农业生产资料,降低采购价格,同时,合作社通过推行标准化生产,实行品牌化经营等,提高了农产品质量和市场价格,并按交易量和入社股份向成员返还盈余,使得农民得到了更好的生产收益和更多的增值利益。2011年山东全省合作社按交易量(额)向社员返还盈余23.35亿元,占到合作社可分配盈余总额的57.75%。未来,山东省将全民推进“农社”、“农超”对接工作,为供需双方搭建对接平台,建立信息交流与沟通机制,按照《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支持。
据报告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9月,山东省工商登记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66633家,实有成员351.1万户,占山东省农户总数的16.1%。目前,山东省已有4510家合作社与超市、学校或者大型流通企业建立了产销关系,建立城市社区直销店、直销点1800多个,2011年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统一组织销售农产品总值为56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