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农业税决策内幕:基层自发实验到全局性改革

   2012-11-21 中国新闻周刊17650
改革进行中,安徽省的一位领导也突然作出了要求太和县改革立即停止的决定。“有根有据,说这种改革是非法的。”何开荫说,因为农业税制依据的是 1958年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三十多年来,中国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业税制早已弊端百出,可是《条例》一天没被废除,它就一天 有着法律的效力。

  经过省里多位领导的争论,最终达成共识:“既然省政府已经下了文,那就继续搞下去吧,秋后看看效果再说。”

  还没等到秋后,熟悉中国农业和农村的回良玉被派至安徽,担任代理省长。回良玉一到安徽,就对太和县的税费改革大为赞赏,正式就任省长后,他召开 的第一个省长办公会,作出的第一项省政府决定,下达的省里“一号文件”,就是将太和县的改革经验,在淮河两岸二十多个县市迅速推而广之。

  进行了半年改革的太和县,一举创下这个县自建国45年以来最大的一个奇迹:全县31个乡镇、9168个村民小组、353459户农民,午季农业 税的全部征收工作只花了短短五天!“踊跃交粮的农民在粮站门前排起长蛇阵,这多年不见的场景让许多乡村干部竟激动得鼻子发酸,眼窝发热。”何开荫说。

  安徽省太和县改革农业税费的消息不胫而走。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办公室、国务院减轻农民负担办公室、安徽省直有关部门、地区减负办和改革试验办, 先后九次派人深入调查,结论都是一样的:“农民满意。”1993年,河北省的部分地区及安徽阜阳、贵州湄潭、湖南怀化等地方也开始改革试点。农村税费改革 从秘密试验到公开试点。

  中央各部委开始下到试点地区进行专题调研,各种建议呈现在中央高层的案头。

  1996年12月3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达了有关减轻农民负担的最著名的“十三号文件”:《关于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决定》。

  《决定》特别指出:“从根本上解决农民负担问题,必须坚持深化改革,对有些地方进行的负担分流和一些粮食主产区进行的税费改革探索,可以继续试验。”这是中共中央、国务院,第一次在“红头文件”中,对各地正在进行着的农村税费改革试验,公开表明了肯定。

  14天后,时任国务院副总理温家宝又代表中央在全国农村工作会议上,就农村税费改革工作表态:“农村税费改革的试点,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积累了一些有益的经验。中央认为,这项改革可以继续试验,但目前还不宜在面上普遍推广。”

  从基层自发实验到全局性改革

  1998年10月召开的十五届三中全会是一个分界线。

  会上,农村税费制度改革被列为改革重点内容。以此为起点,农村税费改革由基层的自发实验,逐渐演变为由中央推动的全局性改革。同年11月20日,国务院成立以时任财政部长项怀诚牵头的农村税费改革三人工作小组,进行新一轮改革的设计工作。

  1999年4月,一份名为《关于农村税费改革有关重大政策问题的调研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以三人小组的名义上报国务院。

  时任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的黄维健是这一过程的见证人。他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说,报告基于这样一个认识:试点地区的并税 改革方案都不尽规范,有的将不合理不合法的收费一并列入正税,有的征收办法和程序有悖法理,容易引发矛盾,所以改革的第一步就是要建立一个规范的税费制 度。

  除此之外,争论比较激烈的是农业税率。“选择在哪个范围内,农民负担确实可以减轻,但财政上也将出现较大缺口;税率每下降一个百分点,财政缺口将扩大数十亿甚至近百亿元。”经过反复权衡,《报告》将税率初步定为7%。

  报告还指出,乡镇政府职能定位和机构设置是影响改革顺利进行的关键,乡镇政府机构改革必须与农村税费改革同时进行。

  2000年1月,国务院第57次总理办公会议原则通过了三人小组提出的报告建议。此次会议,议定农业税税率为7%,农业税附加上限为20%。

  新一轮改革从2000年开始,以自上而下的方式进行。但仍集中于试点地区。安徽省被确定为全国第一个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省份。

  试点方案概括起来说,就是“三个取消,一个逐步取消,两个调整和一项改革”。以前农民要按上年人均纯收入的一定比例交乡统筹费,还有一些专门面 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以及屠宰税,改革后这三项都取消了;对于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安徽省要求用3年的时间逐步减少直至全部取消。此 外,税改调整了现行的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政策,改革了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

  李永林说,一时间,安徽全省“沿街有横幅,墙上有标语,乡村有专栏,广播有声音,电视有图像,路有宣传车,疑难有解答”,全省上下一片改革之声。“一次性取消各种收费项目50多种。平均下来,我们每个农民一年少交几十块钱。”

  农村的税与费,是中国许多基层乡镇政权的主要财政收入来源,改革困难可想而知。

  据安徽省财政部门的数据测算,改革后,全省减收13.11亿元,平均每个县减收多达1542万元。其中,乡镇减收10.41亿元,村级减收2.7亿元。其他试点地区也分别遇到了类似问题。

  李永林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当时因为缺钱发工资,乡镇干部已经是“说话无人听,走路有人跟,早晚有人等,亲友变仇人”,工作无法进行。拖欠工资、债务沉重、财力虚空屡见不鲜,问题接踵而来。

  基层出现财政困难让改革瓶颈显现。2001年4月25日,国务院决定暂缓扩大农村税费制度的改革试点,此前“加快推进”的提法变成了“稳步实施”。一时间,海内外媒体关于“中国农村税费改革进行不下去”的议论纷至沓来。

  其实困难早在意料之中,输血博弈从改革推进之初便在筹划。“2000年,中央财政最终向安徽提供了11亿元的专项转移支付。2001年这个数字 又增加到17亿元,比安徽最初上报的7亿元整整多出10亿。中央为推动安徽的试点支付了巨大的成本。”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告诉《中国新 闻周刊》,“给钱”既非改革的初衷,亦非改革的目标,然而,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后,地方上各有各的困难。经过反复权衡,2000年10月8日,国务 院第81次总理办公会议就原则同意了国务院农村税费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主张,确定了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办法。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新闻
  • admin
    加关注0
  • 全站广告征集中...
农民网会员注册登录
广告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
点击排行
农民网会员注册登录
广告
网站首页  |  VIP 特权  |  关于我们  |  客服中心  |  法律声明  |  版权隐私  |  隐私政策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鲁ICP备12024634号-1  |  鲁公网安备370103020004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