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排查中出现的“卖难”现象或苗头,分析“卖难”产生的原因,评估严重程度和影响,并及时应对;要加强信息引导,充分利用商务部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系统,加强对主要蔬菜品种价格、销量的监测和分析,及时发布蔬菜供求和价格变化信息,将市场信息及时传递到农户手中。
针对“卖难”现象或者苗头,通知要求各地商务部门要启动网上对接,积极宣传和运用商务部商务预报网、商务部鲜活农产品产销对接平台和新农村商网等信息平台,发布“卖难”蔬菜品种信息,引导流通企业通过网络平台形成产销对接机制,疏通销售渠道;要通过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和“南菜北运”试点等项目,加大农批对接、农超对接、直供直销力度,指导流通企业、当地蔬菜消费大户与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进行产销对接,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北方城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和蔬菜品种特点,制定蔬菜储备计划,做好冬春蔬菜收储工作;鼓励流通企业利用现有仓储设施,加快蔬菜收储。
通知强调,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提前做好今冬明春部分品种可能出现“买贵”的应对预案,尽快形成稳定市场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