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生产区域布局
按照提高大城市蔬菜自给能力和提高全国蔬菜均衡供应能力相结合的原则统筹生产布局。
第一节 大城市生产布局
合理布局大城市蔬菜生产基地,稳定提高自给能力和应急供应能力。全国36个大城市(包括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等,见附表1),按照提高蔬菜特别是叶类菜自给率(自产蔬菜占本市常住人口蔬菜消费总量的比例)的要求,规划确定常年菜地最低保有量。确因辖区内耕地资源制约等原因无法达到常年菜地最低保有量的,在城市周边地区建立紧密型外埠生产基地补足。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老菜地的保护,并实行更为严格的占补平衡和补偿机制,根据需要适当增加蔬菜种植面积。发挥区位、技术和市场优势,重点发展设施栽培,主要生产不耐贮运的叶类蔬菜和地方特色蔬菜,力求全年均衡上市。其它大中城市,也要根据当地实际,合理安排蔬菜生产,稳步提高自给能力。
第二节 优势区域生产布局
1、六大优势区域。综合考虑地理气候、区位优势等因素,将全国蔬菜产区划分为华南与西南热区冬春蔬菜、长江流域冬春蔬菜、黄土高原夏秋蔬菜、云贵高原夏秋蔬菜、北部高纬度夏秋蔬菜、黄淮海与环渤海设施蔬菜六个优势区域,重点建设580个蔬菜产业重点县(市、区),提高全国蔬菜均衡供应能力。规划期内,提高全国蔬菜均衡供应和防范自然风险、市场风险的能力。重点县(市、区)的蔬菜播种面积保持基本稳定,单位面积产量和总产量的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1)华南与西南热区冬春蔬菜优势区域。包括7个省(区),分布在海南、广东、广西、福建和云南南部、贵州南部以及四川攀西地区,共有94个蔬菜产业重点县(市、区)。本区域冬春季节气候温暖,有“天然温室”之称,1月(最冷月)平均气温≥10℃,可进行喜温果菜露地生产。
——发展目标。94个蔬菜产业重点县(市、区),到2015年蔬菜总产量2500万吨,外销量1500万吨;2020年总产量2600万吨,外销量1600万吨。
——目标市场。“三北”、长江流域及港澳地区冬春淡季市场。
——主要产品与上市期。豇豆、菜豆、丝瓜、苦瓜、西甜瓜、番茄、辣椒、茄子等,华南地区集中在12月—翌年3月上市,西南热区集中在1—4月上市。
(2)长江流域冬春蔬菜优势区域。包括9个省(市),分布在四川、重庆、湖北、湖南、江西、浙江、上海和江苏中南部、安徽南部,共有149个蔬菜产业重点县(市、区)。本区域冬春季节气候温和,1月份平均气温≥4℃,可进行喜凉蔬菜露地栽培,是我国最大的冬春喜凉蔬菜生产基地。
——发展目标。149个蔬菜产业重点县(市、区),2015年蔬菜总产量5400万吨,外销量2700万吨;2020年蔬菜总产量5600万吨,外销量2800万吨。
——目标市场。“三北”、珠江三角洲和港澳地区冬春淡季市场。
——主要产品与上市期。结球甘蓝、花椰菜、莴笋、芹菜、芥菜、大白菜、萝卜、普通白菜、芥蓝、蒜苗等喜凉蔬菜,集中在11月—翌年4月上市。
(3)黄土高原夏秋蔬菜优势区域。包括7个省(区),分布在陕西、甘肃、宁夏、青海、西藏、山西及河北北部地区,共有54个蔬菜产业重点县(市、区)。本区域适宜蔬菜生产的多为海拔800米以上的高原、平坝和丘陵山区,昼夜温差大,夏季凉爽,7月平均气温≤25℃,无需遮阳降温设施可生产多种蔬菜。
——发展目标。54个重点县(市、区),2015年蔬菜总产量2000万吨,外销量1200万吨;2020年蔬菜总产量2100万吨,外销量1300万吨。
——目标市场。华北、长江下游、华南及港澳地区的夏秋淡季市场。
——主要产品与上市期。洋葱、萝卜、胡萝卜、花椰菜、大白菜、芹菜、莴笋、结球甘蓝、生菜等喜凉蔬菜,以及茄果类、豆类、瓜类、西甜瓜等喜温瓜菜,集中在7—9月上市。
(4)云贵高原夏秋蔬菜优势区域。包括5个省(市),分布在云南、贵州和鄂西、湘西、渝东南与渝东北地区,共有38个蔬菜产业重点县(市、区)。本区域适宜蔬菜生产的多为海拔高度800~2200米的高原、平坝和丘陵山区,夏季凉爽,有“南方天然凉棚”之称,7月平均气温≤25℃,无需遮阳降温设施可生产多种蔬菜。
——发展目标。38个重点县(市、区),2015年蔬菜总产量1000万吨,外销量600万吨;2020年蔬菜总产量1100万吨,外销量650万吨。
——目标市场。华南、长江下游、华北及港澳地区夏秋淡季市场。
——主要产品与上市期。结球甘蓝、萝卜、大白菜、芹菜、胡萝卜、花椰菜、青花菜、生菜等喜凉蔬菜以及辣椒、番茄、菜豆、西甜瓜等喜温瓜菜,集中在7 -9月上市。
(5)北部高纬度夏秋蔬菜优势区域。包括4省(区),分布在吉林、黑龙江、内蒙古、新疆和新疆建设兵团,共有41个蔬菜产业重点县(市、区)。本区域纬度较高,夏季凉爽,7月平均气温≤25℃,无需遮阳降温设施可生产多种蔬菜。
——发展目标。41个重点县(市、区),2015年蔬菜总产量1800万吨,外销量1000万吨;2020年蔬菜总产量1900万吨,外销量1100万吨。
——目标市场。京津、长江中下游夏秋淡季市场。
——主要产品与上市期。番茄、辣椒、黄瓜、菜豆、大白菜、洋葱等蔬菜,集中在6—10月上市。
(6)黄淮海与环渤海设施蔬菜优势区域。包括8个省(市),分布在辽宁、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河南及安徽中北部、江苏北部地区,共有204个蔬菜产业重点县(市、区)。本区域冬春光热资源相对丰富,距大城市近,适宜发展设施蔬菜生产。
——发展目标。204个重点县(市、区),2015年蔬菜总产量15300万吨,外销量10700万吨;2020年蔬菜总产量16300万吨以上,外销量11600万吨。
——目标市场。除当地市场外,主要销往长江流域和北部沿边地区的冬春淡季市场。
——主要产品与上市期。番茄、黄瓜、辣椒、茄子、菜豆、西葫芦、西甜瓜、结球甘蓝、芹菜、芦笋、韭菜、食用菌等,日光温室蔬菜集中在10月-翌年6月上市;塑料大棚喜温果菜集中在4—6月和9—11月上市,塑料棚喜凉蔬菜集中在1—3月上市。
21世纪以来,我国食用菌、西甜瓜生产发展迅速,消费量越来越大,在上述蔬菜优势区已经涵盖,各地应一并规划发展。
2、蔬菜产业重点县选择标准。本规划重点依托全国580个蔬菜产业重点县进行建设。选县原则和标准如下:
(1)选县原则。为发挥比较优势、均衡全国蔬菜供应,以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农业部门联合上报的2009年分县(市、区)蔬菜生产数据为基础,按照地域优势明显、生产规模大且在冬春(12、1、2月)、夏秋(7-9月)淡季蔬菜外销量较大、统筹兼顾特殊地区的原则,对蔬菜产业重点县进行筛选。
(2)选县标准。按照蔬菜生产面积、外销量和人均占有量由大到小排序,筛选全国蔬菜产业重点县。考虑到露地蔬菜与设施蔬菜品种、复种指数、单产水平、调出量差异较大,采用不同标准分类筛选。
——露地蔬菜产业重点县。以解决全国冬春、夏秋两个淡季蔬菜供应为核心,在广东、广西、福建、海南、云南、贵州、四川、重庆、湖北、湖南、江西、浙江、上海、山西、陕西、甘肃、宁夏、青海、西藏、新疆、内蒙古、吉林、黑龙江等23个省(区、市)及江苏中南部、安徽南部、河北北部[2]冬春季或夏秋季露地蔬菜生产优势明显的区域筛选重点县。
筛选条件为:播种面积≥10万亩、外销量≥10万吨、人均占有量≥350公斤,选定368个县。
——设施蔬菜产业重点县。以解决冬春淡季蔬菜供应为主,在全国范围内筛选设施蔬菜产业重点县。筛选条件为:日光温室与大中棚面积≥3万亩、外销量≥15万吨、人均占有量≥350公斤,选定204个县。
——特殊地区蔬菜产业重点县。考虑到全国蔬菜产业发展规划,既要突出重点,也要适当兼顾各地区蔬菜消费需求,增加以下8个县(市):西藏自治区的白朗县、日喀则市、堆龙德庆县;青海省的大通县、乐都县;上海市的崇明县、青浦区、金山区。
根据上述原则和标准,31个省(区、市)共有580个县(市、区)入选为全国蔬菜产业重点县。其中,36个大城市市辖区26个,粮食大县285个,其他县(市、区)269个(详见附表2)。
第四章 生产发展重点
发展蔬菜生产是保障市场稳定供应的基础。在优势产区和大中城市郊区,重点加强菜地基础设施建设,着重品种选育、集约化育苗、田头预冷等关键环节,加大科技创新和推广力度,健全生产信息监测体系,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促进蔬菜生产发展,提高综合生产能力。
第一节 加快蔬菜品种选育与技术创新
进一步加大蔬菜品种选育力度,促进现代生物技术和常规技术有机结合,加强种质资源创新,改进育种方法,培育一批优质、抗病、高产、抗逆性强的蔬菜优良品种,以提升国内优势品种,替代部分进口品种。重点培育适合设施栽培的耐低温弱光、抗病、优质的黄瓜、番茄、辣椒、茄子、西甜瓜等专用品种,适宜春、夏、秋等不同季节露地栽培的白菜、萝卜、结球甘蓝、菠菜等系列品种,适合出口、加工的番茄、胡萝卜、洋葱等专用品种,适应不同市场和饮食文化需求的芥菜、莲藕、食用菌等特色蔬菜品种。支持科研单位与种子企业紧密结合,推进育繁推一体化。
按照良种良法相配套的原则,加快栽培技术集成创新步伐,推出一批安全优质、省工节本、增产增效的实用栽培技术,重点研究连作障碍治理技术,制定适合不同生态区、不同栽培方式的技术模式,在菜地土壤次生盐渍化、酸化治理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研究重大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掌握根结线虫、粉虱、韭蛆、番茄黄化曲叶病毒病、十字花科根肿病等蔬菜病虫害发生规律,集成安全、有效的防控措施;研究轻简栽培技术,开发土地耕整、精量播种、水肥一体、设施环境调控等设施设备,促进农机农艺结合,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劳动效率,全方位增强科技对蔬菜产业发展的支撑能力。
第二节 加强蔬菜集约化育苗场建设
2020年前,在蔬菜优势产区和大中城市郊区,加强蔬菜集约化育苗示范场建设,改善设施条件,规范操作技术,推动蔬菜育苗向专业化、商品化、产业化方向发展。主要建设育苗日光温室(北方)、钢架大棚(南方),配套遮阳降温、防寒保温、通风换气、水肥一体、育苗床架、基质装盘、播种、催芽等设施设备,重点推广茄果类、瓜类、甘蓝类等蔬菜穴盘集约化育苗技术,提高蔬菜育苗安全性和标准化水平。
第三节 改善菜地基础设施条件
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集中连片的原则,改造升级原有生产基地,适当规划新建一批高标准高起点的生产基地,保障市场稳定供应。加强以水利设施和温室、大棚为重点的菜地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机耕道、电网配套,增加低毒、低残留、高效及生物农药施用比例,增施有机肥,逐步建成能排能灌、土壤肥沃、通行便利、抗灾能力较强的高产稳产蔬菜生产基地,切实提高综合生产能力。
露地蔬菜产业重点县要加强高标准的生产基地建设,改善蔬菜生产条件。主要完善灌排设施,灌排渠沟网络分设,泵房和田间贮水池齐全,根据条件和可能,推进水肥一体化高效节水灌溉设施建设。同时,建设路面硬化的田间主干道和支道,配备生产用电设施,配套农资、农机具库房及田头贮肥(沼液)池或堆肥场。
设施蔬菜产业重点县要通过建设高效节能日光温室(北方)、钢架大棚(南方),提高蔬菜持续均衡生产能力。灌溉系统尽可能采用管道输水和微灌等高效节水技术,配备田间贮水池和排灌泵房,完善排水系统,有条件的地方采用水肥一体化设施。完善田间道路、供电及其它设施。
在搞好菜地灌排设施建设的同时,加强水源及配套渠道等工程建设,提高灌排保障能力。在灌溉设施配套较差的地区,加强小微型灌溉工程或配套设施建设,配备小型抗旱应急机具,提高抗旱保收能力;在水资源紧缺地区,积极推广高效节水灌溉和雨洪集蓄利用技术,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水源保障能力;在降雨较多较集中的蔬菜生产区域,加强防洪排涝设施建设,提高抗洪排涝能力。
第四节 加大田头预冷等商品化处理设施建设力度
把田头预冷等商品化处理设施作为蔬菜生产基地建设主要内容之一,加大支持力度,加快建设步伐,切实提高蔬菜商品质量、减少损耗。在外销量较大的产地和大中城市郊区,按菜地面积和商品化处理需求,配置相应的预冷设施、整理分级车间、冷藏库,以及清洗、分级、包装等设备,提高产品档次和附加值,扩大销售半径,增强市场调剂能力。
第五节 健全蔬菜技术推广服务体系
加强蔬菜技术推广服务能力建设,完善服务设施,强化服务手段,增加工作经费,提高人员素质,切实提升新成果转化率和实用技术到位率。在全国蔬菜优势产区和大中城市郊区重点县,增强蔬菜技术推广服务能力,配建一定面积的培训服务用房,配置必要的培训、田间小气候观测、品质速测等设施设备和交通工具,配备蔬菜栽培、植保、土肥等专业技术人员,提高技术推广服务水平。建设县域性蔬菜新品种新技术示范展示基地,开展引进试验、示范展示工作,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建设一批蔬菜植保专业化服务组织,配备施药机械和交通工具,推进蔬菜病虫害统防统治。
第六节 建立蔬菜生产信息监测发布体系
在全国蔬菜优势产区和大中城市郊区,建立由蔬菜生产信息监测重点县、省级数据处理中心、部级数据处理中心组成的蔬菜生产信息监测体系,引导农民合理安排生产,增强政府调控的主动性和前瞻性以及生产主体的应对能力。重点建设网络信息平台,配置网络服务器和终端设备,开发生产信息监测软件;开展蔬菜生产信息监测,对全国大宗蔬菜的播种面积、产量、上市期和产地价格信息进行采集、分析、预测和发布,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生产和预警信息,合理错开播种期和收获期,防止盲目生产,避免集中大量上市或脱销断档,促进生产稳定发展、市场平稳运行。
第七节 开发利用沼渣沼液
按照“政府扶持、因地制宜、综合利用、循环发展”的原则,沼气和沼渣、沼液利用工程建设向蔬菜优势区域倾斜,促进人畜粪便、菜地废弃物转化利用,实现畜、沼、菜有机结合和循环发展。通过沼渣、沼液的合理使用,改良菜地土壤,减轻病虫危害,提高蔬菜产品品质和产量。
第八节 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
在全国蔬菜优势产区和大中城市郊区,扶持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规模化生产主体,重点建设集约化育苗、统防统治、商品化处理等设施,开展统一种苗供应、统一病虫害防控、统一加工、统一销售等方面的服务,逐步解决一家一户生产管理、技术推广、产品销售、质量监管难的问题,提高蔬菜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和产业化水平。
第五章 流通发展重点
现代蔬菜流通体系是有效连接生产和消费的桥梁,具有较强的公益性。要提高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含社区菜市场)公益性的认识,加大政府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应重点支持批发市场、零售网点、冷链物流、信息监测体系设施建设,提高组织化程度,促进产销衔接,保障蔬菜流通顺畅,大幅度降低蔬菜腐损率。
第一节 健全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
蔬菜产销批发市场具有一定的公益性。要在现有基础上,统筹考虑城市人口、蔬菜基地规模、交通区位、物流走向,加快完善以大型销地批发市场为中心,产地蔬菜批发市场为依托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保障蔬菜供应、稳定市场价格。在蔬菜优势区域核心生产基地根据需要新建和改造一批产地蔬菜批发市场,在大中城市规划布局一批与产地市场相衔接的大型销地批发市场,在交通物流结点规划布局一批集散型批发市场,重点建设冷藏保鲜、加工配送、电子结算、信息与追溯平台、质量安全检测、交易厅棚和废弃物处理等流通基础设施,建成灵敏、安全、规范、高效的蔬菜物流和信息平台。
第二节 增加城市农贸市场和社区菜店等零售网点
全面推进农贸市场、社区菜店基础设施、管理等方面升级改造,重点建设交易厅(棚)、档口、追溯平台、给排水设施等基础设施,积极推进城乡菜市场标准化建设。各地要改造或建设一批公益性农贸市场,在居民社区配建或改造一批公益性社区菜店和标准化菜市场,增加零售网点,降低零售环节经营成本,稳定蔬菜价格。新建城市居住区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配套建设社区菜市场或相应的商业设施,不得随意改变用途。规范发展早市、晚市和周末农贸市场,为流动菜贩、直销菜农提供便利条件,方便居民购买。
第三节 强化产销衔接
大中城市根据本地消费需求,主动与优势产区加强协作,建立蔬菜供应保障基地。引导农产品批发市场向上下游延伸经营链条,与农产品生产基地和零售客户建立直接购销关系,开展对团体、超市配送服务;支持大型连锁超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开展“农超对接”。着力扩大对接规模,力争“十二五”末,经超市销售的蔬菜比例提高至30%。另外,要进一步引进和规范电子商务交易。
协调食品加工企业与主产区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上市旺季进行深加工,制成腌制蔬菜、脱水蔬菜、速冻蔬菜与保鲜蔬菜等,缓解集中上市压力,增加蔬菜附加值,特别是出现蔬菜“卖难”时尽可能减少农民的经济损失。
第四节 加强蔬菜冷链物流体系建设
重点加强分级、包装、预冷等设施建设,提高优势产区蔬菜预冷等商品化处理能力;发展保温、冷藏运输,稳定商品质量、减少损耗;完善主销区蔬菜冷链配送设施建设,发展具有集中采购、跨区域配送能力的现代化蔬菜配送中心。鼓励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连锁超市、蔬菜流通企业购置预冷、低温分拣加工、冷藏运输工具、冷藏等冷链设施设备,加大冷库等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积极培育具有一定规模的专业化蔬菜冷链物流服务企业。
第五节 完善蔬菜流通信息网络平台
与生产信息平台相结合,完善覆盖全国主要批发市场的蔬菜流通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规范信息采集标准,健全信息工作机制,加强采集点、信息通道、网络中心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定期收集发布蔬菜价格、供求等信息。大中城市建立蔬菜市场监测预警体系,完善蔬菜信息监测、预警和发布制度。
第六节 培育农产品流通主体
鼓励农产品个体经销商进行企业化改制,引导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产品连锁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积极培育大型蔬菜流通企业,提高蔬菜流通组织化、产业化水平。鼓励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培育农民经纪人队伍,提高农民的产品销售规模和议价能力。
第七节 完善大中城市蔬菜储备制度
华北、东北、西北等地区人口在100万以上的大城市(含济南、青岛、淄博、郑州、洛阳等)要建立和完善冬春蔬菜储备制度,在每年秋菜上市到次年春季蔬菜大量上市期间,采取政府给予适当补贴和支持、骨干流通企业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办法,建立符合当地实际的耐贮藏、易周转的蔬菜动态储备,确保储备蔬菜调得进、存得好、销得出,满足冬春季节应急调控需要。其他存在季节性供应紧缺的大中城市,参照上述要求,建立适合本地区的蔬菜储备制度,确保重要的耐贮藏蔬菜品种5-7天的动态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