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表决通过
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该法由总则、耕地保护、粮食生产、粮食储备、粮食流通、粮食加工、粮食应急、粮食节约、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11章共74条组成,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粮食安全保障法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建立完善粮食安全保障制度体系,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执法检查
2023年5月至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种子法执法检查组分别赴四川、江苏、甘肃、黑龙江、湖南5省份,对种子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2023年12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检查种子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从检查的情况看,我国种业总体上是安全的,种子法的贯彻实施有力促进了种业振兴,为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推进农业强国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进一步贯彻实施种子法,要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推动良种选育创新攻关,培育壮大优势种子企业,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强化种子质量监管执法,落实种业扶持政策措施,健全完善种业法治体系,用法治为种业振兴保驾护航。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23年12月2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二次审议稿)》(以下简称《草案二次审议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草案二次审议稿》明确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以更好体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进一步补充完善农村妇女权益保护;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监督管理。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23年9月,由民政部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将现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6章41条扩展为7章64条。《征求意见稿》对加强党对基层群众自治的全面领导,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村民委员会选举候选人资格审查,村民委员会职责,村民委员会工作保障,村民委员会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关系,村民委员会特别法人制度等进一步作出了明确规定。
五、《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施行
2023年1月29日,农业农村部第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办法》通过规范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切实保障和实现农户土地承包权益。一是强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二是强调在承包方案制定中充分保障农民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更好地实现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三是强调发生承包合同订立、变更等情形时,应当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以确保承包方信息和承包地块信息准确无误,进而更好落实和维护农民承包权益。四是强调在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过程中按照规范程序进行,并及时变更承包合同,以便更好保障和实现农民承包权益。
六、农业农村部召开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推进工作视频会
2023年4月7日,农业农村部召开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推进工作视频会,全面部署加快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重点工作,中央农办主任,农业农村部党组书记、部长唐仁健出席会议并讲话。2023年以来,农业农村部印发实施《关于加强农业行政执法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修订发布《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举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技能竞赛全国总决赛,公布第五批79个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和41个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农业综合执法能力稳步提升。
七、农业农村部部署开展“稳粮保供”等专项执法行动
农业农村部部署开展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稳粮保供”、种业监管执法年、“中国渔政亮剑2023”等系列专项执法行动;联合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开展以“订单农业”为名设骗局坑农专项整治、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切实维护农业生产经营秩序和农民合法权益。全国各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围绕品种权保护、长江禁渔、农资质量、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2023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98.01万人次,查办各类违法案件10.13万件,挽回经济损失3.28亿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2389件。
八、司法部、农业农村部联合部署常态化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
2023年8月,司法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联合发出《关于常态化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和法律服务机构在服务乡村振兴中的职能作用,推进“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常态化、长效化,作出部署安排。《通知》要求,要从五个方面常态化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的重点工作:深入推进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建设;大力推进乡村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持续推进乡村法律服务多元化发展;全面提升乡村法律援助质效;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九、农业农村部印发《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指引》
为加快推进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2023年9月,农业农村部印发《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是集中各类法治资源对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阵地,是畅通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蔚然成风的重要平台。《指引》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目标任务和基层干部群众的法治需求,从指导思想、建设原则、建设条件、建设内容、建设效果及保障措施等方面为各地建设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提供指引。
十、最高法发布第三批人民法院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2023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三批人民法院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该批次案例共15件,其中民事案例13件,行政案例1件,刑事案例1件。所涉植物品种涵盖面较广,既有关系国家粮食安全的小麦、水稻、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也有西葫芦、猕猴桃、柑橘等人民群众日常消费的蔬菜、果树作物。典型案例的发布体现出司法机关严厉打击涉种子犯罪和严重侵权行为,充分维护品种权人合法权益,有效破解实践中存在的维权难题,推动构建种业大保护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