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推动农村改革创新
27.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稳妥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切实摸清底数,加快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加强规范管理,妥善化解历史遗留问题,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鼓励采取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28.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落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和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制度,构建产权关系明晰、治理架构科学、经营方式稳健、收益分配合理的运行机制。推动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多样化途径,有效盘活集体资产。实施“万村共富”行动,倒排1万个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开展集中攻坚。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保障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合法权益。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政策集成改革试点、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
29.创新完善农业生产经营体系。扎实推进家庭经营、合作经营、集体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持续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社会化服务方式创新试点,加快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支持企业建设区域性综合服务平台。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探索在农民自愿前提下,结合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逐步解决土地细碎化问题。落实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管理办法,引导规范工商资本进入农业农村领域投资兴业。坚持为农服务和政事分开、社企分开,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
30.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畅通城乡要素流动。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发展城乡学校共同体、紧密型医共体、养老服务联合体等,推动公共服务资源在县域内实现优化配置。推动县域供电、供气、电信、邮政等普遍服务类设施城乡统筹建设和管护,有条件的地方推动市政管网、乡村微管网等往户延伸。加快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实施农产品寄递销售“创牌工程”,提升县级快递园区、乡镇共配中心建设水平和服务能力,畅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提高乡镇服务管理能力,把乡镇建成乡村治理中心、农村服务中心、乡村经济中心。
31.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强化联农带农机制,充分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用,通过提供就业岗位、签订种养协议、帮助销售农产品等形式,将农民增收嵌入农业发展链条。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增收,认定一批乡村振兴劳务基地、省级特色劳务品牌,实现“一县一家”零工市场建设,鼓励引导就地就近就业、有序外出务工。深入实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力争新创设乡村公益性岗位50万个以上。在政府投资重点工程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推广以工代赈等方式,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加大农村创新创业扶持力度,完善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扶持政策。加大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健全常住地提供公共服务制度。依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九、强化要素支撑保障
32.健全多元投入机制。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压实各级责任,确保农业农村投入稳定增长。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2023年达到8%以上。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项目纳入政府债券支持范围。落实工商资本投入农业农村财政奖补政策。健全政府投资与金融、社会投入联动机制,鼓励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打捆打包按规定由市场主体实施,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按市场化原则更多投向农业农村。充分发挥现代高效农业基金作用,按市场化方式支持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建设。加大金融服务“三农”力度,用好再贷款再贴现、差别化存款准备金、差异化金融监管和考核评估等政策,增加乡村振兴贷款投放,重点保障粮食安全信贷资金需求。探索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领域中长期信贷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设施农业建设给予信贷贴息。深化政银担合作机制,优化担保贷款贴息政策,缓解融资难题。积极发展农业保险,用好中央再保险政策,持续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根据国家安排开展渔业政策性保险试点,省财政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奖补支持。
33.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健全现代农业领域以人才链为总牵引、优化教育链、激活创新链、服务产业链的“四链”融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作用,组织教育、医疗、科技、文化、旅游、社会工作、精神文明建设、规划等领域人才到基层一线服务。继续实施公费师范生、医学生、农科生培养项目。抓好“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基层职称制度、乡镇专业技术人才“直评”制度和新型职业农民职称制度落实,选拔评定齐鲁乡村之星800人左右,培育高素质农民3.5万人以上、农村实用人才总量270万人以上。完善城市专业技术人才定期服务乡村激励机制,对长期服务乡村的在职务晋升、职称评定方面予以适当倾斜。引导城市专业技术人才入乡兼职兼薪和离岗创业,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返乡回乡下乡就业创业人员在原籍地或就业创业地落户。
34.强化用地政策落实。合理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乡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空间和产业用地需求。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复垦盘活农村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对村庄内部残垣断壁拆除后腾出土地空间,因地制宜集约利用,在明确合法权属来源前提下,保持原集体建设用地性质不变。
十、完善乡村振兴推进机制
35.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中央关于乡村振兴责任制要求,压紧压实各级党委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将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情况作为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落实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发挥党委农委牵头抓总作用,健全完善乡村振兴工作推进机制,推进议事协调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召开全省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现场推进会,定期召开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调度会,树立重农强农鲜明导向。加强党委农办力量配备,更好履行参谋助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导检查等职责。建立乡村振兴智库。加强“三农”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对涉农干部的培训力度,引导党员干部树牢群众观点,贯彻群众路线,统筹解决好“三农”工作中两难、多难问题,把握好工作时度效。深化纠治乡村振兴中的各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切实减轻基层迎评送检、填表报数、过度留痕等负担,推动基层把主要精力放在谋发展、抓治理和为农民群众办实事上。
36.建立健全规划体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建设农业强国部署要求,制定我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现代农业强省建设规划,做好整体谋划和系统安排,同现有规划相衔接,明确未来5年目标任务,展望到2035年、本世纪中叶发展愿景,分阶段扎实稳步推进。强化规划法规效力,严格执行规划。
37.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示范片区。坚持全域全要素推进,以和美乡村和示范片区建设为抓手,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打造不同类型、不同特点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年内建设省级和美乡村2000个,省级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示范区、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各30个以上,扎实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落实分类推进要求,对涉农县(市、区)分类推进乡村振兴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实行差异化支持政策。
38.充分发挥督查考核“指挥棒”作用。落实中央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要求,完善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制度。对省有关部门单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服务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重要依据。对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工作有创新举措、示范区创建成效明显的县(市、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成效显著的设区的市,在安排省级涉农资金时予以激励支持。加强乡村振兴统计监测。
39.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作用,引导投身乡村振兴,营造大抓乡村振兴浓厚氛围。持续深入开展“民主党派助力乡村振兴县区行”活动。扎实推进“万企兴万村”、“百校联百县兴千村”等行动。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开展工友创业园培育、“村村都有好青年”选培、乡村振兴巾帼行动、美丽庭院建设等工作。坚持乡村振兴为农民而兴,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对于村集体能够组织实施的项目,采取直接补助、先干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推进建设,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
全省各级各部门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信心、踔厉奋发、埋头苦干,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强省,奋力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为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