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通过“做好事、存积分、换奖品、享服务”的制度激励,从勤劳致富有目标、移风易俗有成效等方面制定积分评定标准,提升群众道德水平。目前,全区已启用80余处村居社区积分兑换超市。图为在东港区石臼街道银海社区积分兑换超市,志愿者引导居民兑换奖品。
近年来,一些地方运用“积分制”进行乡村治理,将村级事务与村民利益联系起来,把乡村治理由“任务命令”转为“激励引导”,既节约了管理成本,又提升了治理效能,取得了良好效果。乡村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积分制”,也需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支持基层创新创造,结合实际,循序渐进,才能充分发挥其作用,用“小积分”解决“大问题”。
建立“道德积分储蓄站”,提高农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运用“振风超市”小积分引领乡村治理新风尚;通过“小存折”激发乡村治理***力……近年来,一些乡镇、村为解决农民参与乡村治理积极性不高等问题,以及一些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乡村治理难事,引入了“积分制”,受到基层干部群众欢迎,取得了良好效果。
“小积分”里隐藏着哪些乡村治理的创新理念?在乡村治理中,又该如何因地制宜推广运用这项举措,促进“小积分”解决“大问题”?
新模式层出不穷
逢年过节,江西省崇义县铅厂镇石罗村的“田园人家垃圾分类积分兑换超市”里,前来用积分兑换商品的村民就络绎不绝。石罗村党支部书记陈金凤告诉记者:“积分兑换让大家在垃圾分类中享受到了实惠,更引导乡亲们牢固树立垃圾分类意识,爱护环境。”
为调动村民参与环境整治的积极性,在日常生活中做到垃圾分类,崇义县铅厂镇借助该县被评为“全国首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的契机,建成垃圾保洁系统,大力推广垃圾分类减量化处理,因地制宜将石罗村的田园人家小卖部改造为垃圾分类积分兑换超市。
陈金凤告诉记者,当地设置了指导员、保洁员、网格员、监督员“四员”,每周、每年由“四员”对村民垃圾分类情况进行考评并计分。村民考评所得积分可按1积分兑换1元的比例购买小卖部的商品。
眼下,像石罗村一样通过“积分制”推进乡村治理的新模式,在我国不少地方有了积极探索。
陆建立是河南省济源市轵城镇良安新村的一名养殖户,谈起“道德积分储值卡”,他说:“去年用道德积分在齐鲁村镇银行轵城支行办理的5万元贷款很优惠,利息便宜了1000多元。”
陆建立办理的优惠贷款业务,是良安新村推出的“道德积分+金融机构”模式的具体体现。村民道德积分满120分,就可到相应银行获得一定额度的贷款优惠。“‘道德积分’让村里的乡风文明有‘镜子’可照、有‘尺子’可量、有‘标杆’可比。”济源市农业农村局局长李军玲说,通过这个小积分,也让日常的孝心、善心、信誉不仅成为储蓄存折上量化的积分数字,更成为日常生活中提供便利的“通行证”。
“‘积分制’在乡村治理中呈现出很强的适应性,主要是切合农村实际,简单易行,将农民群众心中所感、眼中所见转化为具体分值,让乡村治理由无形变有形,使软约束有了硬抓手、模糊感觉变为精确赋分,让大家的共识显性化,‘小积分’解决了‘大问题’。”中央农办副主任,农业农村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韩俊说。
乡村管理更高效
“积分制”是作为一种扶贫举措提出来的。《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提出,要推广以表现换积分、以积分换物品的“爱心公益超市”等自助式帮扶做法,实现社会爱心捐赠与贫困群众个性化需求的精准对接。
为进一步激发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内生动力,引导贫困户争当脱贫户、致富户,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扶贫办探索实施“积分制”扶贫方式,以量化积分管理助力脱贫攻坚。“掌握医疗及教育扶贫政策得2分;搞好庭院及室内卫生,保持好门前清洁得2分;子女按时交纳赡养费得3分……每月都有积分挣。”莱芜区羊里镇辛兴西北村贫困户徐传贵说,他现在带着“积分卡”,不花一分钱就能去“微爱”扶贫超市兑换物品,又方便又实惠。据了解,目前山东省济南市全域推进“积分+扶贫”模式,已覆盖1006个贫困村。
“2018年全村实现了整村脱贫,虽然脱了贫,但村民们良好的生活习惯、行为习惯还有待养成,村里环境脏乱差、自家院子乱堆乱放、村民发展内生动力不足等问题还一定程度存在。”宁夏银川西夏区同阳新村第一书记陈余宁说,2019年10月,村里制定了《村民日常行为积分细则》,按照“什么陋习严重就针对什么、什么标准可行就细化什么”的原则,重点对勤劳致富、诚实守信、孝老爱亲、院落卫生、红白理事、好人好事、善行义举7个方面和日常生活中“不诚、不孝、不俭、不勤、不和”等问题制定了56个赋分和扣分细则,赋分按照贡献大小不等,网格员、村两委干部、“积分超市”管理员等定期检查监督、开展评议、张榜公布。
“积分的一加一减,既激励先进又鞭策后进,让好人好事、新风良俗有了具体分值,给无形的村规民约赋予了看得见、摸得着的价值。”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固原市委书记张柱说,如今,“积分制”不仅激发了群众的主动参与热情,也引导村民成为乡村治理的主要参与者、最大受益者和最终评判者。
推行还需循序渐进
当前,我国乡村社会正在发生深刻变革,农村社会形态发生巨大变化,传统农户分层分化,农村社会结构、思想观念、利益关系也更加多元复杂,乡村治理面临诸多复杂的问题和挑战。各地在推动乡村治理过程中,还存在一些工作开展不平衡、统筹作用发挥不充分、工作手段缺乏、试点示范工作推进不快等问题。
作为一种乡村治理新模式,“积分制”体现了党组织领导下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的治理理念,将村级事务与村民利益紧密联系起来,让乡村治理由“任务命令”转为“激励引导”,村干部和农民群众形成了共同目标,节约了管理成本,提升了治理效能。
然而,从总体上看,在乡村治理中运用“积分制”依然处于起步阶段,运用范围有待拓宽,内容标准有待优化,常态运用机制有待完善。
“乡村治理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韩俊认为,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积分制”,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支持基层创新创造,结合实际,循序渐进,不能搞强迫命令、一刀切。“积分制”的实施必须符合操作规范,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才能充分发挥出其优势作用。
如何建立公平合理的指标体系,让“积分制”治理更有效?韩俊认为,一方面,设置指标要充分考虑群众意愿,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细化指标、赋予权重符合实际、科学合理;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积分制”运行制度和管理办法,执行阳光程序,全过程公开操作,鼓励农民群众自评、群众之间互评、干部考评等方式相结合。同时,引导群众成为“积分制”的监督主体,在积分内容设置、申报审核等环节始终履行民主程序,实施过程做到公开透明。
此外,乡镇有关部门还要参与监督,建立抽查、复审制度,特别是在实施“积分制”的过程中,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惩罚措施不得侵害农民合法权利,不得剥夺农民依法享有的政府补贴和集体经济收益等。(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吉蕾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