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农民休养生息新时代
“三农”工作的核心是农民问题,农民问题的根本是利益问题。
“城乡二元结构实际上是城乡利益二元结构,它包括工农业经济利益的二元化,城乡居民收入分配利益的二元化,城乡公共建设的二元化,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二元化。”党的十八大代表、江苏省苏州市市委书记蒋宏坤说。
在经济上充分关心农民的物质利益、在政治上切实保障农民的民主权利,这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的重要指导思想,也是30多年来农村改革发展取得巨大成就的重要原因。
这是中国农业博物馆展厅里的一尊青铜鼎。2006年1月1日,全国范围内取消了农业税,延续了2600多年的“皇粮国税”制度从此退出历史舞台,全国农民每年减轻负担1335亿元。河北农民王三妮激动万分,自费铸“告别田赋鼎”,用最古老、最庄重的方式感念党的这项好政策。
利益问题的关键是收入问题,增加农民收入是尊重农民物质利益的核心。
从正税清费、取消农业税,到大力推进乡镇机构改革,从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到推进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10年来一系列重大改革,理顺了国家、集体、农民的分配关系,开启农民休养生息新时代。
如今,农民不仅“种地不再交税”还享有国家补贴。农业补贴资金规模从2002年的1亿元增加到2012年的1653亿元,10年累计达7631亿元。
以农民为本,关键是富裕农民。这10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实际增长8.1%,是新中国历史上增长最快的时期之一,近两年农村居民收入增幅超过城镇居民。
以农民为本,必须善待农民。
这十年,打破了长期以来农村事情农民办的传统理念和制度安排——
从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转向农村,到国家财政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量主要用于农村。积极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和城乡利益关系,农村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出现重大变革。
免费义务教育惠及1.3亿农村学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97%的农民、基本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梦想正在照进现实。
这十年,农民更多地享有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发展权利和发展机会——
5年前开始实施的《物权法》,首次将与农民生产生活关系最密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与宅基地使用权明确规定为物权。
中央已把改革征地制度、修改土地管理法作为一个重大任务,要求加快推进。土地政策、土地立法重点将转向减少耕地过多过快流失,转向维护农民土地合法权益。“十一五”期间,征地补偿标准提高30%以上。
一些地方开始启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现农村资产资本化,推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保护农民的财产权利。苏州走出了一条“户户有资本、家家成股东、年年有分红”的富民之路,2011年城乡收入差距缩小到1.93∶1。
农民带着他们在农村的合法权益进城,带着尊严进城,成为上下共识。
作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四川成都将在2012年实现全域成都统一户籍,城乡居民可自由迁徙。党的十八大代表、成都市市长葛红林说,在我们的户籍改革方案中,农民不以牺牲农村的财产权益为进城条件,不需要放弃农村宅基地换取住房,不需要放弃土地承包权换取社保。
从2003年果断废止城市收容遣送条例,到2006年国务院出台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文件,清除不合理政策和限制,公平对待农民工,保障社会公平正义频频发力。
城乡选举人大代表实现“同票同权”,异地高考的政策松动,试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轨”……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正逐渐成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