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该项资金采取“中央指导,地方落实”的管理方式,将审批权限下放到各地,由各地因地制宜大力扶持粮食、农机、水产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
记者了解到,20亿元资金中,中央财政专门安排6亿元继续支持江苏、重庆等12个省(直辖市)开展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创新试点。
财政部表示,按照优化结构和提质增效的要求,试点省(直辖市)可灵活选择加强与金融社会资本合作、搭建公共服务平台、政府购买服务等有效模式,在更大范围内推广应用,充分发挥试点的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同时,进一步丰富试点内容,积极支持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把从事粮食规模化生产的农民合作社作为支持重点,引导农民以承包地入股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不断探索农村集体经营的有效实现形式。
财政部农业司负责人强调,下一步,中央财政将继续加大改革创新,强化跟踪指导,狠抓资金监管,着力构建财政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