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财政部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上述投入着重用于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着力缩小城乡差距,支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着力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高营养膳食补助标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农村教育教学水平;继续支持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据了解,2014年,中央财政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将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提高40元,中西部地区达到年生均小学600元、初中800元;东部地区达到年生均小学650元、初中850元。在提高基准定额基础上,中央财政进一步提高农村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由省级财政统筹使用。同时,单独核定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公用经费补助资金预算,并大幅度提高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达到年生均4000元,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按公用经费分担比例分担。中央财政还继续落实好“两免一补”、北方地区取暖费补助和不足100人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奖补政策等政策。2014年,中央财政安排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878.97亿元,在学生人数减少的情况下,该项投入同比仍增长6.1%。2014年,全国约1.1亿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享受免杂费和免费教科书政策,小学一年级新生免费获得正版学生字典,中西部地区约1240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继续获得生活费补助。
另外,经国务院批准,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联合发布意见,从2014年起,中央聚焦贫困地区和薄弱学校,通过3年至5年的努力,支持地方全面改善基本办学条件。2014年7月,三部门下发通知,对各地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提出20项底线要求,其中包括全面消除D级危房、确保学生1人1桌1椅(凳)、寄宿学生每人1个床位等。从2014年起,中央财政对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在原来支持内容的基础上,将运动场、学生宿舍、食堂、饮水设施、厕所、澡堂等教学和生活设施纳入支持范围;加大了投入力度,将专项资金统一分配到各省份,由省级财政和教育部门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统筹安排使用。2014年中央安排310亿元,比上年增加近50%,由各省份统筹用于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工作。2010年至2014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薄弱学校改造计划补助资金966.6亿元。
另据了解,从2014年11月起,中央财政将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地区中央补助标准每生每天提高1元,达到每生每天4元、每年800元的标准。同时,继续鼓励地方因地制宜开展地方试点,中央给予适当奖补。2014年,中央财政共安排营养改善计划资金171.4亿元,惠及3200万名农村中小学生。
上述负责人还表示,2014年,中央财政安排“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资金44.7亿元,对23.6万名特岗教师给予工资性补助;安排“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专项资金20亿元,继续支持中西部地区培训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和幼儿园教师;安排资金2.94亿元,支持各地选派优秀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到“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支教一年。
此外,中央财政在依托全国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分配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中央奖励资金时,考虑了部分教育经费跨省域可携带性问题,根据各地上一年度跨省流入农民工随迁子女的生源结构,比照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和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给予补助。2014年,中央财政安排城市义务教育补助经费130.4亿元,比2013年增加约10.1亿元,增长8.35%。全国约有2805多万名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到了免学杂费政策或相应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