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统筹推进现代化示范创建。一是深化示范场创建。到今年末,全省国家级示范场达到350个、省级1500个、市县级3000个,带动全省畜禽标准化养殖比重达到70%。二是启动现代畜牧业示范区创建,加大扶持力度,加快提升示范效果。
(二)积极开展“粮改饲”试点。李克强总理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加快推进农牧结合,加快发展农区畜牧业,要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粮改饲试点,把粮食、经济作物二元结构改成粮食、经济作物、饲料作物三元结构。”韩长赋部长在全国农业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要“开展粮改饲和种养结合型循环农业试点”,这是我国农业“转方式、调结构”提出的一项新内容。2015年要大力发展“养殖企业+种植大户”、“养殖企业+种植合作社”和“养殖企业+自有种植基地”等多种种养结合模式,扩大饲用玉米、青贮玉米种植,切实提高秸秆饲料化利用水平。
(三)切实抓好粪污资源化利用。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二是加快模式推广应用。集成示范一批实用技术,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水平。三是抓好畜禽粪污等农业农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政策项目实施,确保实施效果。四是积极开拓投资渠道。采取财政补贴、业主自筹、社会投入等多种方式,探索创新政府补贴、企业处理等模式,加快畜禽粪污处理利用商业化运作。
(四)扎实推进无疫区建设评估认证。要按照省政府胶东半岛无疫区评估工作启动会议、省局胶东半岛无疫区评估培训会议等要求,强化组织,夯实措施,倒排工期,加快推进我省胶东半岛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认证。
(五)有效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一是推进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切实提高监管服务能力和水平,示范带动全省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二是做实畜牧业品牌创建。今年底,创建完成100个畜牧业品牌。三是加快质量安全模式构造。以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为基础,加快探索以县为单位的区域化监管模式;以产业链条利益分配为核心,积极参与建立健康的产业发展模式;以检验检测和监管执法为重点,尽快规范现有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模式。四是完善生猪屠宰监管体制。一是力争年底前县区全部完成交接。二是在完成职能交接的基础上,完善优化监管体制。
(六)加快构筑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属地管理责任和生产者主体责任。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多方投入,加快推进专业化无害化处理场所和收集体系建设。加快无害化处理新工艺、新技术的普及培训,积极推广化制、发酵等高效环保、资源化利用的工艺技术。强化政策保障,在严格落实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政策的基础上,探索建立稳定的财政补助、保险联动及税收优惠等激励政策,逐步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运行机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健全完善打击抛售、加工病死畜禽等违法案件的联防联控机制和监督举报激励机制。
(七)全面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一是全面启动畜牧业信息化工程。力争通过2到3年的努力,在我省建成省市两级数据共享处理、县乡及企业终端应用的畜牧业信息化体系,实现对畜牧业投入品、畜禽养殖、防疫检疫、屠宰加工等全环节无缝信息化管理。二是大力引导发展畜产品电子商务。三是积极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在畜牧业生产上的应用。
(八)创新实施畜牧业政策项目。一是创新政策项目。在粮改饲、农牧结合、污染防治等方面研究提出创新性政策项目。抓好财政促进金融支持畜牧业发展试点和基础母牛增量扩群补贴等重大项目的实施。二是创新调控方式。充分利用财政资金,综合运用信贷、贴息、担保、保险、期货等各种金融工具,引导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支持畜牧业发展。要探索建立畜牧产业股权基金,明确产业基金资金筹集、投资方向和运作模式。三是创新扶持重点。使投入集中用于关键点。
(九)强化科技支撑能力。一是加大科技攻关。实施好良种工程、重大科技专项、技术创新等项目。二是加快技术推广。继续发布畜牧兽医主推品种和主导技术,以科技成果转化、财政支农推广等项目为载体,不断提高先进技术到场入户率。三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从业者素质、能力和水平。
(十)着力打造法制化管理格局。一是不断完善法律体系建设。全面梳理部门职责,及时修订相关法规制度,强化权力制约和公共服务,推动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开展。二是切实稳定执法机构队伍。确保人心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三是积极健全行政执法机制。各地要积极推进畜牧兽医综合执法,进一步整合执法职能,争取加大执法投入,推动执法重心和执法力量向基层下移,不断健全系统内部综合执法体系。四是有效提升人员能力水平。五是积极探索推进联合执法。持续保持严厉打击涉牧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六是积极营造社会法治氛围。不断强化“地方政府负总责,生产者承担第一责任,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法治意识,培养畜牧兽医从业者法治观念,全面推进全省依法治牧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