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07年开始实施农业保险政策,并一直按照中央政策,采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及“低保障、广覆盖”方式推行。其中“政府引导”就是动用财政资金对农民参加农业保险的保费进行财政补贴。据有关部门统计,2007年至2012年间,河南各级财政部门共为农业保险提供补贴资金24.79亿元。
然而,在实际的运作中,这一惠农政策一方面因为种种原因,出现了农业保险难“保险”的情况;另一方面,甚至还被一些人视为“唐僧肉”,采取伪造数字、编制虚假报表、制作虚假赔案等方式,套取农业保险的补贴资金。
2012年,河南省审计厅在对14个省财政直管县种植业保险政策执行情况的审计中发现,一些乡镇和保险公司勾结,冒用农民名义套取、侵占种植业保险财政补贴资金。其中有12个县的乡镇政府、村委会、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套取种植业保险财政补贴资金达3157万元,套取种植业保险理赔589万元。
据河南省保监局查证,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中华联合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市中心支公司在承保南阳市卧龙区英庄镇于岗村冬小麦保险时,虚构投保农户、虚增承保面积,该公司经办人员竟用自己的银行卡缴纳1.46万元保费,其目的昭然若揭。
2013年,驻马店驿城区检察院查办了该区胡庙村12名村干部及保险公司人员,他们的手法同样是通过冒用农民名义代缴保费、虚构参保信息、编造虚假保险赔案等手段,骗取保险补贴资金。
这些案例虽然只是少数,但它暴露的问题却令人深思:究竟是什么原因令这些机构“胆大妄为”,将农业保险视为“唐僧肉”?
核心还在于监管缺失。商业性保险公司的承担农业风险固然离市场化运作更进一步,但监管不到位同样会埋下隐患。按照《农业保险条例》规定,“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对农业保险业务实施监督管理”,然而,由于省级以下没有保监局派出机构,对于商业保险公司的监管难以到位。
另一方面,基层政府在监管上也存在难题。根据《农业保险条例》规定,“财政、农业、林业、发展改革、税务、民政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农业保险推进、管理的相关工作。”按理说,有这么多单位的“负责”,农业保险工作的推动应该不难。然而,社旗县财政局位一干部表示说,基层财政部门对保险公司的经营行为无从监管,很多时候只是在扮演报表审查员和筹款员的角色。基层农业部门更是无法监管,由于没有相关法律授权,他们对保险公司的违规行为也只能“干瞪眼”。
近几年来,由于加大了对农业保险的审计和检查监督,类似合谋骗取保险补贴资金的违法行为得到了初步遏制,但是,距离“彻底杜绝”依然任重道远。必须进一步理顺机制体制,完善监督监管体系,进一步强化政策研究,确保农业保险这项惠民政策真正能解农民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