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市推广蔬菜大棚保险

   2012-10-09 郭金鹏15670
核心提示: 诸城市农业局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在全市开展蔬菜大棚保险试点工作,保险承保单位为诸城市人保财险公司,对正常使用的冬暖式大棚承保,主
 诸城市农业局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在全市开展蔬菜大棚保险试点工作,保险承保单位为诸城市人保财险公司,对正常使用的冬暖式大棚承保,主要保险责任为盗抢与自然灾害,例如火灾、暴风、龙卷风、雪灾、冰雹和冰凌造成保险塑料大棚棚体损毁以及由此而引起棚内蔬菜的冻死,保险期限自每年的10月初起至次年的3月底止,保险费用100元/亩 。具体赔偿事宜以条款约定为准。

  蔬菜大棚保险的推广是诸城市农业局构建农业保险体系的内容之一,属于商业性农业保险。旨在提高农业抵御自然灾害风险能力,确保蔬菜安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服务农民群众工作。目前,诸城市农业局已构建的农业保险体系中还有政策性小麦、玉米农业保险。(诸城市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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