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指出,近几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取得明显进展,为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稳定向好,但问题和风险仍然存在,必须持续切实加强监管。一要落实监管责任。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范围,解决基层机构、人员、经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理清关系,明确分工,推动形成“一盘棋”、各有侧重的工作格局,把质量安全和产业转型升级结合起来,推动形成合力,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二要加快监管能力建设。加大基层特岗计划的扶持力度,加强培训,解决基层没人干事、没能力干事的问题。三要抓好监管示范县创建活动。通过示范县创建活动,打造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定可靠的先进县,总结行之有效的监管制度和机制,不断增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
会议强调,生猪屠宰监管职责调整是国务院深化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一个重要方面和重要任务。当前正值生猪屠宰监管职责调整过渡阶段,工作千头万绪,各地进展不一,要明确重点,点面结合,统筹推进。一要抓督导落实,确保不出问题。重点督导屠宰监管职责未交接的省份,同时做好市、县两级职责调整的指导。抓好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行业准入、监督执法、综合治理、统计监测、专项整治等工作的落实,确保不发生重大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二要抓法规修订,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沟通协调,加快修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完善相关技术标准,提高屠宰管理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三要抓规划引领,促产业转型升级。统筹生猪生产与屠宰加工,通过研究和制定生猪产业化发展规划,破解发展难题。四要抓机构队伍,强化能力建设。积极争取相关配套政策,解决编制、经费、着装、执法条件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提高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五要抓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抓好各项工作的研究部署和推动落实,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按分工做好各自工作。深入调查研究,加强政策创设,研究提出促进屠宰行业整合升级的政策措施。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