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多年探索和发展,黑龙江省现代农机合作社已明确建设原则,即坚持以农民为主体,农民成员占总数的80%以上,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坚持农民带地入社;坚持以土地分配为主;坚持科学合理布局,每一个合作社辐射5万亩耕地范围内不重复建设。在种植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中选择建设对象,成熟一个,建设一个,规范一个。
新建的现代农机合作社将依法制定合作社章程,实行民主管理、决策一人一票、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等;在农机装备建设方面,现代农机合作社可自主选型,所在市(地)实行政府采购;场库棚建设将充分利用原农民合作社现有设施,原则上每100万元农机装备场库棚占地面积不低于8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低于240平方米。
在建设规模方面,新建现代农机合作社将根据土地面积配置农机装备,同时预留一定的发展空间。原则上,旱田农机合作社入社土地面积0.5万亩以上,水田农机合作社入社土地面积0.3万亩以上。同时,在以山区、半山区和丘陵地区为主的地区,建设小型农机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