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帮助农民首先要尊重农民意愿
金秋时节,正是农民品尝丰收喜悦的时候,然而三台县永明镇白庙办事处红岩、杨家坝等4个村的200多户农民却因为种植的300多亩薏仁绝收而愁眉不展。9月15日以来,记者陆续接到十余村民反映后,于9月22日实地采访。村民:300多亩薏仁绝收,我们该向谁要赔偿?(9月25日四川新闻网)
如果纯粹是农民自己做主,即使发生“300多亩薏仁绝收”的灾难,也不会发生“我们该向谁要赔偿”的疑问。虽然现在科学发展迅猛惊人,但是“人定胜天”多数情况下还是表达的一种信心和意志,“种田靠天”在某种程度上还没有退出历史舞台。大半年不下雨,你怎么办?人工降雨需要条件,效果也有限度。一场冰雹,你能全部挡住吗?台风、龙卷风仍然势不可挡。所以帮助农民,不能向农民打包票,不能强求农民接受公司或者技术员的“旨意”,甚至也不能过分劝说农民们要怎么样。
帮助农民,首先要尊重农民的意愿。农民们毕竟是有经验积累的,也是比较稳重的,他们更相信已经发生的事情,而不是可能发生的事情。农业和工业不一样,田头和流水线不一样,区别就是农业靠天,种田有季节性。种田是一年一次机会,一旦遇到挫折,就是荒废一年。这样的代价,农民承担不起,他们没有办法拆东墙补西墙。就说种植薏仁,如果种子公司和技术员不向农民们信誓旦旦,他们不会一窝蜂一下子就种了300亩。如果听其自然,可能会有少数胆大愿闯敢为人先的农民,种植少量几亩薏仁,看看长势如何,管理难度如何,抗击灾害天气能力如何,成本如何,收成如何。如果划得来,也积累了经验,第二年第三年,种薏仁的农民自然越来越多,用不着种子公司和技术员强劝。
种子公司和技术员强劝农民大面积种植薏仁,不排除是为了自身利益,多卖种子多赚钱。利益和风险对接,现在300多亩薏仁绝收,种子公司和技术员应当承担部分责任,给予农民一定的赔偿,对自己的经营策略也是一个教训。仅仅只赔偿种子钱,是对农民不公道的。如果是农民们完全自己做主按照自己的意志种植薏仁,那么损失的后果就该由农民自己承担,种子公司连种子钱也不必要赔偿。
[稿源:红网]
[作者:柏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