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合作社让“农业名片”走出国门

   2014-06-26 中国国家地理标志网3740
核心提示:  近年来,一种新型的农牧民种植养殖经营模式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在我市各地悄然流行。这种由从事同类农产品生产、经营、服务的农牧民自愿联合形成的互助性经济组织,统
   近年来,一种新型的农牧民种植养殖经营模式——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在我市各地悄然流行。这种由从事同类农产品生产、经营、服务的农牧民自愿联合形成的互助性经济组织,统一进行生产安排、技术指导、生产资料购进、产品收购销售,不仅大大增加了农牧民抗风险的能力,同时也让农牧民抱团取暖,赢得了市场。
 
  把“空壳”合作社清理出去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与实用技术普及推广的重要平台,也是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组织载体。不过,张智斌也直言,目前我市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张智斌说,目前我市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虽数量猛增,但存在运行质量不高、行业结构单一的问题,其中一部分合作社甚至是以套取优惠政策为目的而兴办的,它们的存在影响了合作社的整体发展效果。同时,目前我市的合作社普遍存在社员素质低、管理水平弱、农民利益保护不够、扶持政策落实不到位的情况。此外,由于缺少人才和技术,一些合作社的产业发展整体水平低下,而且在发展中,合作社农产品注册商标和专利保有量少,品牌意识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也比较淡薄,这些都是合作社在发展中逐步暴露出的问题。
 
  记者在采访中也发现,目前我市一些合作社成立的门槛较低,对出资额度并无严格要求。由于注册容易,一方面促进了农民合作社数量迅速增长,另一方面,部分合作社在经营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如一些合作社缺乏运行规范,内部管理机制形同虚设,社内的资金使用不规范,虽有章程、分工,但大多流于形式,不利于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对于这些暴露出的问题,一位业内专家向记者表示,成立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是发展农村经济的好举措,但更应该关注的是合作社如何实现健康成长。这就要求主管部门要严把注册关,既要充分考虑农民意愿,便于注册,又要慎防“单方”运作,甚至“骗补、骗扶”等现象。
 
  在财务管理上,也要加强对合作社的财务监管,比如国家对合作社的扶持资金到位后,相关部门应关注资金的使用情况,对其开支的合理性进行审计监督,防止挪作他用或截流。
 
  此外,监管部门也要加强合作社的动态监管,建立退出机制,对不经营、不服务、不按章程规范运作的,加强督促检查,提出整改意见,促其规范发展,拒绝整改的,应撤销其营业执照,将不合格的“空壳”合作社清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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