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探索多年暴露问题多 大面积推广需时日

   2014-06-25 光明日报3810
 
  化解矛盾须构建多样化养老服务体系
 
  事实上,“以房养老”在很多地方探索多年,从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以房养老的核心问题还是房产资产如何估值的问题。目前各地试点中出现的矛盾也多数集中于关于房产的估值问题上。”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告诉记者,现实情况是保险公司与以房养老的参与者很难就房产定价达成一致。一般来说,老年人往往对自有房产的心理估值偏高,保险公司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的估价普遍与老人的心理价位存在较大差距。据了解,一套房产中介标价500万元的房子,拿到银行抵押可能评估价只有300万元。房地产市场周期波动对于资产升值及价格的影响明显,如何规避、计算、对冲市场风险,对于即将试行的以房养老来说,现阶段还没有统一的、公开的标准。
 
  而据记者了解,以房养老的另一个突出的矛盾点是有些老人不缺钱,只是需要更多的养老服务,他们片面地认为以房养老就是“我把房子给了保险公司或其他机构,他们就要管我的生活起居”,甚至是“养老送终”。而当他明白以房养老只是提供一种增加养老资金来源的选择时,他们往往会后悔当初的选择。由此可以看出,现阶段“以房养老”与养老相关产业发展滞后矛盾突出,真正的养老需求除了资金还在于医疗、护理、心理疏导等方面的优质服务。“以房养老”是市场化运作的一种高端化服务,面对广大公众,仍须着力构建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保障模式。
 
  大面积推广尚需时日
 
  据了解,保监会对于可开展以房养老试点的保险公司做出了严格的限定。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主任袁序成表示,由于以房养老对于保险公司的要求特别高,因此未来能参与到以房养老政策的保险公司数量将十分有限。截至目前,尚未有保险公司或相关以房养老的保险产品在保监会申报。
 
  而就记者所知,多数寿险公司由于此前没有以房养老的相关经验,产品仍处于研发阶段。保险公司普遍的担忧是,由于参与以房养老的消费者都是60岁以上的老年人,很容易出现改变主意的情况;同时一旦被保险人身故后其家属不承认以房养老的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将不得不面对巨大的社会舆论压力。保监会方面也反复强调,保险公司开展此项业务,将面临较为突出的利率风险、房价波动风险、长寿风险等。
 
  事实上,以房养老在国外也是小险种,没有特别成熟的经验可以借鉴。即使在美国、欧洲等发达国家,以房养老实施过程中也不断出现各种矛盾和问题,以房养老仅占整个养老市场的10%左右。专家认为,以房养老在中国也将是一个小众业务,不可能成为主流。袁序成预计有能力、有意愿参与这种业务的公司不会太多。如何更好地推广以房养老保险政策?郝演苏认为,关键在于完善市场定价与资产评估机制,建立公开化、公正化的市场化的“以房养老”操作体系,切实保障被保险人的利益。(本报记者 温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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