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食品大玩“模仿秀”亟需监管
主持人:好,我们再回到刚才食品行业的报道。食品行业是一个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的行业,食品当中的山寨产品妨害的不仅是知名品牌的公信力,消费者的消费信心,更是整个食品行业乃至国家的形象。但纵观当前的食品市场,山寨食品大行其道,涵盖了多个领域,那么是什么原因,让山寨食品的生产企业如此的猖狂呢?
主持人:近年来,一不留神被山寨食品傍上的品牌不在少数,在人们生活中,山寨食品也是层出不穷,康帅傅方便面、白事可乐、特伦特牛奶,仔细观察这些山寨食品,虽然从包装上看,与正版商品十分相似,让人不容易辨认,但价格却能便宜一半左右,它们的共同特征就是,模仿消费者耳熟能详的名牌。
中国工程院院士北京工商大学副校长孙宝国:所有的都是一个利益驱动,因为一个名牌从最初的市场调研到产品开发,到产品出来以后得到消费者的认可,这前期的资金的投入还是很大的,那么一些仿冒的厂家往往来讲它就避免了这一部分的投入,所以说它在一个成熟的市场当中,它做的一个成熟的产品,它可以就是说获得更多利润。
主持人:你叫旺仔,我叫名仔,产品名称类似,照样也能注册成功。对此业内人士指出,很多商品在商标装潢上模仿一些知名品牌,这也给界定带来了难度。
北京市律师协会律师吴晓斌: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规定,对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的名称、包装和装潢也是构成侵权的,那么对知名商品,这一块规定比较模糊,在界定上和认定上存在不一致的地方,这些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和细化。
主持人:此外,惩罚力度不到位,违法成本相对较低,检测周期过长等原因,也是造成了山寨食品供销两旺的主要原因。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稽查局局长毛振宾:往往一个黑窝点打掉以后,犯罪分子往往又到另外一个地方,继续山寨这些食品,或者说山寨其它食品。这样给我们群众维权,特别是我们被仿冒企业维权,给我们打假也都造成一定困难。
主持人:业内人士认为,要消除食品行业中的“李逵遇李鬼”现象,消除这些傍名牌的山寨食品,不光是知名企业要加强自身维权意识,政府还需要强化监管责任,有关部门应加强对侵权行为的惩处,加大行政执法联合打假的力度,对产品质量差、消费者口碑不好的企业坚决应予以取缔,这样才能保证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保障消费者的合法利益不被侵害。
遏制山寨食品 需增强维权意识
主持人:想买士力架,拿到的却是给力架,想吃奥利奥,拿到的却是粤利奥,价格比正品低很多的山寨食品如今就像地雷,原以为赶上优惠的消费者品尝以后方知上当。那么,面对这些傍名牌的山寨食品,消费者又该如何来辨别,不慎购买以后,又该怎么来维权呢?
主持人:业内人士指出,山寨产品的手段主要有三种,一是“外真内假”,即在山寨产品上使用与著名商标产品相同的商标、包装、装潢;二是“打擦边球”,模仿著名商标,使消费者误认是著名商标而购买;三是“抢注商号”,将著名商标名注册为商号,混淆公司名称与品牌名,使消费者误以为著名品牌的产品就是正牌公司生产的。
中国工程院院士北京工商大学副校长孙宝国:山寨产品最显著的特点,首先一个就是从包装上看起来就是说跟正规产品是非常类似,另外一个就是从这个名称上来讲,你一听来讲这个名称可能也一样,你仔细来看这个字,可能就不是那个字。还有一个最显著的(特点),它包装跟这个名字都类似,在里面产品的质量可能跟正规的产品质量都有差别。
主持人:由于山寨食品“易容术”手段高超,因此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一定要仔细查看商品的标志、生产厂商名称、厂址、生产日期与保质期等,认准自己想要购买商品的品牌,此外,山寨食品多出现在农村庙会、城乡结合部,因此,消费者购买商品时应尽量选择有信誉保障的正规商家。
中国工程院院士北京工商大学副校长孙宝国:选择食品应该选择我们自己认可的这个品牌;第二个来讲就是你从购买渠道来讲,应该从这个正规的渠道,比如说信誉比较好的超市,比较好的网店去购买;第三个就是说你拿到食品以后应该仔细再看一看,是不是你心目当中那个品牌。
主持人:业内人士指出,为了控制成本,许多山寨食品质量存在隐患,如果不慎买到山寨食品,消费者一定要保留好相关凭证,到当地工商部门进行举报或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进行维权。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稽查局局长毛振宾:如果消费者不慎买到山寨食品以后,一定向我们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现在比较方便的(形式),一个从网上,另外我们设有12331投诉举报电话,我们一般监管部门接到投诉举报以后,可以做到及时通过线索的交办来立案查处。
北京市律师协会律师吴晓斌:消费者可以向经营者要求更换或者退货,也可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经营者来加倍赔偿。最多达到三倍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