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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家企业巨资整改通关
昨天,国家食药监总局食品监管一司巡视员毕玉安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的发布会上通报称,本次婴幼儿配方乳粉集中换证审查工作已经结束,截至5月29日,原有的133家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中,全国共有22个省份的82家企业(具体名单可在国家食药监总局官网查询)重新获得生产许可证,未通过审查、申请延期和注销的企业51家(未公布具体名单),涉及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品种1638个。
毕玉安进一步透露到,未通过审查、申请延期和注销的51家企业中,其中有14家转为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基粉企业,生产的产品不再是婴幼儿配方乳粉;有23家申请延期审查;有5家未通过审查,不能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有9家申请注销生产许可证,今后将不再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
据介绍,此次集中审查的企业积极参与自查和整改工作,改造生产工艺、流程,清理产品的配方、包装和标签,投入共计34.4亿元。另外,企业共向省级食药部门报告产品配方达1584个。
“对于剩下企业,包括以后新设立的企业要想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若申请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都还会进行审核,严格按照《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等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还会发放生产许可证。”毕玉安说。
2013年12月,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这个审查细则规定国内婴幼儿配方乳企在今年5月31日之前必须重新申请并获得乳粉生产许可证,没有许可证的将不得从事婴幼儿乳粉生产工作。新规对自检自控奶源、乳企的仓储、脱包、投料和灌装等都有苛刻的要求。
产品追溯正在试点
国家食药监总局食品安全监管一司司长马纯良说,新审查细则要求企业要建立从原辅料、生产过程、产品检验到销售的记录制度,实现可追溯。
他说,总局现在正在安排一些地方做试点。每个企业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工艺、原辅料、生产过程控制都不同,总局要求地方根据企业的情况,从原辅料管理、供应商审核、采购记录制度,到生产过程包括产品配方的研发、生产过程控制、质量检验、产品销售,都要建立和保持记录制度,来实现产品的可追溯。
据介绍,今年监管部门将制定指导意见,在年底的时候还将要求一些企业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追溯体系建设进行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