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以来,富平县以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组织作为桥梁,一方面与农产品加工企业签订收购合同,一方面通过流转、托管等方式,与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等签订生产订单,为农业生产提供全程服务,组织引导广大农户规模化发展农业产业。但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融资难”问题,影响着从土地流转、田间管理到收储的整个过程,致使一些合作社、农户只能在民间高息借贷。
为解决这一问题,富平县农业局、金融办与邮储银行设计出符合“订单农业”的融资方案。由农业部门负责前期考察筛选,综合评定后向金融机构推荐“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的订单农业生产单位。通过《金融合作协议》、《订单农业生产收购合同》、《订单农业贷款四方协议》、《订单农业贷款反担保双方协议》等信用文件进行约定,邮储银行向订单农业范围内的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经营者提供产业发展资金,政府拿出500万元在邮储银行设立担保基金,合作社、农户等结算专户在邮储银行进行封闭运营,银行可以随时监管贷款使用,企业购买农产品的回款将直接扣除用于还贷,而贷款年限则根据农产品生产周期设定,年利率按照政策性贷款给予优惠。
“订单质押的实质是土地经营权的质押,如果合作社或农户出现违约,可通过政府、金融机构采取账户扣除、变更土地经营权等方式制约,加上全面覆盖的农业保险,可以将银行的风险降到最低。”富平县金融办主任冯大鹏说,政府出资的担保金只是起到引导作用,最终将由农产品龙头企业来进行担保,使这个模式完全实现市场化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