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念绘图片来源于光明网
编者按:
眼下,我国正处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的关键时期,尽管粮食生产实现了“十连增”,但未来“谁来种地”、“地怎么种”的问题严峻,要解决好这些问题,必须加快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力度,全面提高务农农民的素质。
近日,教育部和农业部联合发布了《中等职业学校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方案试行》(简称《培养方案》),提出50岁以下、初中学历的农民均可报名参加职业教育并获国家认可的中等职业教育学历,此举可谓我国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的一项重大举措。那么,《培养方案》有哪些内容?有什么意义?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农业部科技教育司有关负责人就《培养方案》的相关问题回答了本报记者提问。
本报记者 吴佩
记者:近年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新型职业农民培养问题,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开展了许多工作。那么,此次《培养方案》是如何出台的?它的出台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目前,我国许多地方留乡务农农民以妇女、中老年为主,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比重超过50%,占农民工总量60%以上的新生代农民工,大部分没种过地,也不愿回乡务农,今后“谁来种地”已成为一个重大而紧迫的课题,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及13亿人的饭碗。“让十几亿人吃饱吃好、吃得安全放心”,是现代社会对我国农业提出的新的时代要求。没有高度知识化的农民,就没有高度现代化的农业。
近年来,我们连续多个中央一号文件关注新型职业农民。2012年,提出“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2013年提出“培育和壮大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2014年提出“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领办人的教育培训力度”。农业部也连续多年把加强农民教育培训、培养新型职业农民作为重点工作。只有抓住那些有意愿、有能力务农的农民,对他们进行更加专业化、职业化的教育培训,使其成为新型职业农民,才能确保农业“后继有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2011年,教育部、农业部等九个部门文件提出“农村职业教育要大力培养现代农业专业人才、经营人才、创业人才和新型农民;农村成人教育要积极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农民学历继续教育,提升农村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就业创业能力”。2012年,教育部与农业部联合立项启动了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养重大问题研究。而此次两部委联合印发《培养方案》就是探索建立一种符合农业产业生产经营实际、适合农民生产生活特点、符合职业教育规律的新型职业教育形式,它标志着中等职业教育率先向一线成年务农农民开放,是我国教育史上的重大事件。《培养方案》的出台,将对我国支持“三农”工作发展产生奠基意义的长远影响。
记者:与现行的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相比,此次出台的《培养方案》在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基本思路上有哪些创新?
答:近年来,农业部、教育部及有关教育培训机构一直在探索面向务农农民的中等职业教育途径。2005年,农业部依托全国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体系实施“百万中专生计划”,以“就地就近、农学结合”方式培养职业农民;河北、山东等地中职学校探索走出校门、面向农民开展“送教下乡”农民职业教育,受到农民欢迎,得到了中央领导的充分肯定。《培养方案》就是在实践探索的基础上,针对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通过一系列的教育教学改革,着力解决农民教育培训过程中专业教育与产业教育的融合性问题,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坚持服务产业的原则。将农民职业教育与农业产业发展紧密结合,改革传统专业教育为现代产业教育,促进职业教育与产业岗位、教学目标与职业能力、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实际全面对接和深度融合,加快培养适应现代农业专业化、集约化和规模化生产经营要求的新型职业农民。
二是坚持农学结合的原则。满足农业产业发展和农民生产经营岗位需求,强化重视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做到教学内容与生产实际,教学安排与农时农事,理论教学与实践实习,集中学习与生产实践等紧密结合。采用适合农学交替、半农半读学习方式的学分管理制度,把生产经营技能、职业资格等既有学习成果纳入学历教育学分认定。
三是坚持实用开放的原则。因时因地因人制宜,采取集中授课、现场指导、实践实习跟踪服务相结合的教学方式,突出课程的可选择性和综合性,提供开放性的专业方向和课程体系;实行弹性学制,为务农农民完成学业提供便利。
四是坚持方便农民的原则。顺应务农农民学习规律,适应农民居住分散、学习与生产兼顾的实际,主要采取“就地就近,送教下乡”等多种方式开展农民职业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