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准4省农业农村供销合作社改革试点

   2014-04-09 中国证券报2110
核心提示:  开展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是今年中央1号文件和《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一项重要改革任务。据《中国证券报》报道,日前,国务院批准同意供销合作总社在河北、浙江
   开展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是今年中央1号文件和《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一项重要改革任务。据《中国证券报》报道,日前,国务院批准同意供销合作总社在河北、浙江、山东、广东4省开展试点。
 
  据了解,试点将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要求,大力推进供销合作社组织创新、服务创新、经营创新,完善体制机制。通过健全基层组织,激发内在活力,进一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系,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推进服务规模化、流通现代化,促进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另外,努力将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提供“保姆式”、“菜单式”服务。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新闻
  • admin
    加关注0
  • 全站广告征集中...
农民网会员注册登录
广告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
点击排行
农民网会员注册登录
广告
网站首页  |  VIP 特权  |  关于我们  |  客服中心  |  法律声明  |  版权隐私  |  隐私政策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鲁ICP备12024634号-1  |  鲁公网安备370103020004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