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探索新型城镇化路径

   2014-03-06 山东农业信息网2090
核心提示:  山东城镇化发展站在了新起点上。2月25日,全省城镇化工作会议召开,山东将积极探索新型城镇化发展路径。  按照部署,我省将围绕全面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以本地城
   山东城镇化发展站在了新起点上。2月25日,全省城镇化工作会议召开,山东将积极探索新型城镇化发展路径。
 
  按照部署,我省将围绕全面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以本地城镇化、县域城镇化为重点,进一步巩固扩大济南、青岛双核型的结构优势,加快培育一批100万至300万人口的大城市,着力增强县城的产业和人口集聚能力,积极引导一批示范镇发展成为小城市,稳妥推进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省里初步考虑,选择10个左右的市、县开展新型城镇化试点,具备条件的市、县争取列入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
 
  区域中心城市扩容升级
 
  纽约、伦敦、香港、上海,每一个特大城市都好像一艘航母,其对要素的集聚作用十分强大,尤其是全世界的顶尖人才汇聚,更增强了城市的竞争力。
 
  大城市一般是指市区人口在100万至300万的城市。山东缺乏这样的大城市,目前17市中只有济南、青岛两市人口超过了300万。一个是省会城市,一个是副省级计划单列市,一西一东,均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有着重大的带动作用。
 
  根据全省城镇化工作会议的部署,要促进区域中心城市扩容升级,进一步巩固扩大济南、青岛双核型的结构优势,不断增强两市要素集聚能力,其他中心城市,如淄博、临沂、潍坊等要逐步发展成为200万至300万人口的大城市。
 
  打造一批县域中心城市
 
  我省有140个县(市、区),相对于大城市来说,县城具有人口基数少、生活成本低的优势。近年来,全省县城人口增长最快,流动人口50%集中在县城。
 
  我省将顺应县域扩展势头,进一步完善县城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努力打造一批30万至50万人口的县域中心城市。
 
  继续支持小城镇发展
 
  近年来,我省小城镇发展不太如人意,尤其是在吸纳人口的数量上,一直没有出现预期的快速增长。镇是连接乡村与城市的关键一环,小城镇的发展潜力不容低估。在江浙,一个全国百强镇就相当于我省一个县的水平。
 
  我省将继续支持小城镇发展,从当地历史沿革、自然条件、产业基础出发,科学确定小城镇的发展脉络,培育其内生动力。
 
  合理建设农村新型社区
 
  近年来,掀起了一股农村新型社区热,在改变农村面貌的同时,问题也凸显起来。个别县建了200到300个新型农村社区,利用土地增减挂钩,铺开就干,具有很大危险性,有没有这样的必要和基础值得怀疑。
 
  此次会议确定,建设农村新型社区,必须充分考虑经济、交通、文化、历史等因素,做好统一规划,尊重农民意愿,只有具备各方面的条件才可以启动实施。
 
  以人为本搞好城镇规划
 
  现在,规划成为了省内城镇化工作最突出的薄弱环节,规划不好用、不管用,随时改,随意改。
 
  下一步,将按照全域规划的思路,探索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土地利用规划“三规合一”,制定市县域总体规划,推进规划建设由扩张型向“精明增长”型转变,从人的切身感受和使用需求出发考虑细节问题。切实维护城乡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规划一经批准就具有法律般的效力,必须严格执行。
 
  强化就业支撑
 
  城镇化一个大问题就是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华鲁控股集团总经理侯军认为,上了楼、进了城就要考虑可持续问题,就业是可持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我省将通过发展产业、扩大就业促进城镇化,通过城镇发展带动产业集聚,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实现就业增长与人口城镇化的良性互动。
 
  适时调整行政管理体制
 
  目前,全省17个设区市有49个市辖区,其中4个市只有一个辖区;县级市比例过低,只有33%,不少县城已经有二三十万人,但仍然是按镇来管理。加强新形势下行政区划调整已经非常必要和紧迫。
 
  我省将支持只辖一区的市把近郊县(市)纳入城市行政区范围。地理位置优越、经济基础好、人口集聚度高的县,积极推动撤县改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镇和200个省级示范镇,逐步赋予其与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的管理权限。人口、经济和非农就业等指标达到镇标准的农村地区,按镇来管理;达到城市标准的镇,按城市来管理。
 
  山东城镇体系概览
 
  全省城镇化率超52%
 
  改革开放以来,山东城镇数量快速增加,城镇规模大幅膨胀,城镇人口加速聚集。山东半岛城市群崛起为仅次于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的全国第四大城市群。
 
  到2012年,全省城镇人口5078万人
 
  城镇化率达到52.43% 户籍城镇化率41.97%
 
  全省已经形成由7个特大城市,9个大城市,32个中等城市,60个小城市,1062个镇组成的城镇体系。
 
  城镇化进程表现出“四大个性”
 
  与其他省份相比,我省城镇化进程表现出了很强的个性。
 
  第一,城镇新增人口主要来自省内,农业人口就近就地城镇化居于主体地位。我省非本省籍人口占城镇人口的3.8%,远低于全国10.7%的平均水平。全省流动人口的85%在省内转移,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近18个百分点。
 
  第二,城市布局较为均衡,全省14个设区城市综合实力位列全国前100名,16个县(市)进入全国百强。近年来区域、城镇、城乡之间的差距开始显露出趋于缩小的走势。
 
  第三,城镇承载能力相对较强。全省城市人均住房面积、道路面积、公园绿地面积以及污水垃圾处理率均居全国前列。
 
  第四,公共服务保障水平相对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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