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农场扶持政策

   2014-01-02 农民网18880
核心提示:  家庭农场模式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美国和西欧一些国家,农
   家庭农场模式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美国和西欧一些国家,农民通常在自有土地上经营,也有的以租入部分或全部土地经营。
 
  核心提示:今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家庭农潮至今已过半年,各地都在加快推进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
 
  发展家庭农场是提高农业集约化经营水平的重要途径。由于刚刚起步,家庭农场的培育发展还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农业部将按照中央要求,着手研究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基本原则和实现途径,开展家庭农场统计工作,指导地方稳步培育家庭农场。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家庭农场”至今已过半年,各地都在加快推进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但很多地方对家庭农场认定混乱,出现了一味追求土地经营规模、资本雇工农业“变身”家庭农场等现象。家庭农场扶持一系列政策有望年内出台,届时可能由农业部、工商总局、财政部、人民银行、保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
 
  “中央说发展家庭农场,一些地方不管是合作社还是龙头企业,都挂上家庭农场的牌子,这些亟待制定明确的标准来予以规范。”对于可能存在的“冒充”家庭农场的现象,江苏省的地方文件中规定:原有的合作社、基地等组织或实体通过更改注册名称等方式建成的“家庭农场”不予认定;城市工商资本到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成立农业公司,从事农业规模经营的,不列入家庭农场统计范围。
 
  事实上,今年3月农业部关于家庭农场的调查中,即对经营规模提出了要求。江苏省出台的全国省级工商部门首个家庭农场注册登记办法,以及江苏铜山区、东海县、淮安市、泰州市等先行先试地区公布的认定标准中,也都对土地经营规模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粮食作物的面积一般规定在50至150亩以上,蔬菜瓜类的面积规定在30至50亩以上。
 
  虽然农业部门希望推动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但家庭农场不应该明确限定规模,现在地方标准中出现的偏差主要是“规模过大”。四川省的一位农业官员则表示,家庭农场的雇工不应超过家庭成员,这意味着经营规模会受到局限,要打破这种限制,必须大力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
 
  除了认定标准,家庭农场的扶持政策也正在研究当中。专家表示,今后家庭农场经过认定和注册登记后,才能够获得相关的扶持政策,其中最重要的是贷款和保险等金融支持,因为家庭农场经营者的金融需求会更旺盛。此外,对家庭农场还应有项目支持,包括土地平整、水利建设等。
 
  中央一号文件首提发展“家庭农场”,除了它能够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推动农业商品化的进程外,最重要的意义就是能够有效地解决城镇化进程中由于农村人口大量外流而导致的土地闲置抛荒问题。
 
  全国范围内推行并辅之以一系列优惠政策,引导数万个专业大户注册、转化为家庭农场,家庭农场必然会在短期内井喷式发展,并在达到一定数量后稳定下来,以家庭农场为主要形式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将成为我国农产品商品生产的主体。
 
  家庭农场成为突破口。今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家庭农场”,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流转,这些个人和机构将获得更多的国家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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