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成都市农牧业生产抗风险能力,保障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成都在13个区县(除温江)为小家禽保险试点。以确保小家禽在遭遇疫病灾害和自然灾害时,以保险补贴农户,降低农户风险,保障农户利益。
小家禽是指肉鸡、蛋鸡、种鸡、肉鸭、蛋鸭、种鸭、肉兔、能繁母兔等,在成都畜牧业中占有重要位置。据了解,成都2012年小家禽年出栏为1.2亿只,产值达78亿元,占成都畜牧业的32.5%。
记者从成都市农委获悉,按照自主自愿原则,成都将在龙泉、青白江、金堂、双流、郫县、新都、彭州、崇州、邛崃、蒲江、新津、都江堰、大邑13个区(市)县开展政策性小家畜禽保险试点,保险承保面为50%,于2013年11月30日前完成承保工作。
成都市农委副主任李晓东介绍,在小家禽保费分摊比例为成都市财政承担保费的70%费用,县级财政承担10%,农户自缴20%。以肉鸡为例,保险金额为18元/只,保险费率为4%。浙江将大大减低农户养殖小家禽的风险。
附:
参保条件
凡符合以下标准的小家畜禽养殖户均可参保:
1、种鸡、种鸭需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2、肉鸡、肉鸭每批次存栏1000只以上(含)或年出栏量10000只以上(含)。
3、蛋鸡年存栏量2000只/年(含)以上,蛋鸭年存栏量1000只/年(含)以上。
4、能繁母兔存栏量30只以上(含)。
5、肉兔年出栏量1000只以上(含)。
6、投保标的无伤残,无疾病,营养良好,饲养密度符合相关标准。
7、标的符合所在地县级畜牧防疫部门审定的免疫程序,有详细记录,并建立规范的养殖档案。
8、投保人应将符合上述条件的标的全部投保,不得选择投保。
9、以合作组织等集体形式投保的不受规模限制。
10.、保险期限及疾病观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