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2多数农民工无市民待遇
报告称,我国被纳入城镇常住人口统计的2.63亿农民工及其家属,在就业、教育、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等方面与城镇户籍居民相差甚远。一些地方反映,地方政府缺乏为农民工提供公共服务的相应财力,中央财政缺乏相应的支持激励政策。截至2012年,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养老、工伤、医疗、失业和生育等五项基本社会保险的比例仅为14.3%、24.0%、16.9%、8.4%和6.1%,参保率仍较低。农民工基本不能享受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也没有住房公积金制度。
【建议】
全国人大财经委建议,剥离附着在户籍上的不平等社会福利待遇,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当前,要把常住人口市民化作为首要任务,逐步实现进城务工农民及其家属能享受所在地城镇居民同等的公共服务。鉴于其目前数量巨大,只能逐步实现,可先解决举家迁徙或长期在城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障和随迁子女就学问题,加快推进养老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同时,要高度重视农民工住房问题。
【解读】
中国社科院劳动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王延中表示,社会福利不同等的问题,包括户籍制度和属地化管理。
户籍制度改革问题国家逐步在松动,但很难一刀切。因为我国经济水平发展很不一致,资源环境基础设施,城市公共服务水平,负荷大,这种情况下,大中小城市之间,对户籍问题达成共识难度很大。
王延中表示,但并不意味着只能坐以待毙,还是应该鼓励各地尽可能在本地打破城乡隔离的制度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