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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1号文件:“建立合作社带头人人才库和培训基地,广泛开展合作社带头人、经营管理人员和辅导员培训,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合作社工作”
▲要采取综合措施,吸引高校毕业生到合作社工作,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进得来、留得住、干得好、流得出的激励机制
记者:合作社人才建设一直是大家关注的重点,今年1号文件专门提到“建立合作社带头人人才库和培训基地,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合作社工作”等,对此,您怎么看?
经管司负责人:人才是合作社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是推动合作社提升素质、健康快速发展的第一资源,必须重视。结合1号文件,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建立合作社带头人人才库。明确带头人人才入库标准,建立入库人才管理、评价、考核和奖励办法,完善人才使用和流动机制,明确人才库建设管理主体和职责。二是建立合作社人才培训基地。这是培养合作社人才的主要阵地。建立健全评价考核机制,对效果突出、学员公认的培训基地给予表彰奖励。三是广泛开展合作社带头人、经营管理人员和辅导员培训。重点抓好合作社带头人、经营管理人员和辅导员培训。要突出顶层设计,坚持公益导向;加大投入力度,优化培训环境;创新方式方法,提升培训效果。四是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合作社工作。这是解决合作社人才匮乏的一个有效手段,也是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难”的具体措施。要采取综合措施,吸引高校毕业生到合作社工作,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进得来、留得住、干得好、流得出的激励机制。对到合作社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应同等享受基层就业的优惠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在涉农项目、财政资金、税收减免、贷款贴息、厂房用地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合作社也要积极创造条件,采取具体措施,吸引高校毕业生到社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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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1号文件:“引导农民合作社以产品和产业为纽带开展合作与联合,积极探索合作社联社登记管理办法”
▲在指导服务联合社建设发展中,要把握好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联合不联合,要由合作社说了算,绝不能强制推动,绝不能自上而下。二是体现联合社的经济性、服务性和民主性的特征
记者:1号文件中“引导农民合作社以产品和产业为纽带开展合作与联合”也是个新的表述,您认为在合作社的联合上,政府部门应该做些什么?
经管司负责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单个合作社经营规模普遍较小,经济实力不足,发展能力不强,难以有效应对,迫切要求加强合作社之间的联合与合作。
中央鼓励农民合作社开展合作与联合。2012年1月,国务院印发的《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强调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自愿基础上组建联合社。截至2012年底,全国各类联合社达5600多个。目前已有北京、江苏、新疆等12个省(区、市)的地方性法规对联合社在登记、财产关系、权利义务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赋予了联合社法人地位。黑龙江、海南、重庆等地规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优惠政策,同样适用于联合社。安徽、江苏、湖北等地注册了徽润、苏合、楚合商标,引导和支持专业合作社建立销售联社,统一产品销售。
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关于“引导农民合作社以产品和产业为纽带开展合作与联合”的要求,我们今后将着重抓好以下工作:在总结各地实践和经验的基础上,就组建联合社的程序和标准进行研究,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联合社登记管理办法;指导各地研究制定联合社示范章程;“农超对接”、“农社对接”等产销对接政策和项目要向联合社倾斜,重点支持联合社申请“三品一标”认证、注册商标、推广营销产品;优先支持联合社兴办农产品加工业,引导联合社承担较大规模的涉农项目。
在指导服务联合社建设发展中,要特别注意把握好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联合不联合,要由合作社说了算,绝不能强行推动。农民合作社之间的合作与联合必须体现“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尊重合作社成员的意愿,坚持“自下而上”,而不是“自上而下”。二是体现联合社的经济性、服务性和民主性的特征。在功能定位上注重经济性,让合作社通过联合取得经济效益,谋取成员利益的最大化,让农民成员得到更多实惠;在价值取向上体现服务性,坚持服务成员的宗旨,提供低成本、便利化的服务;在内部管理上坚持民主性,坚持成员平等、民主办社,体现合作社和广大农民成员的共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