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2年开始,吉林省农委与省财政厅首次共同设立了“农业信息技术集成示范与推广应用专项”,探索出农民足不出村就能购买到放心农资和卖出质量可追溯的农产品的全新营销模式。
吉林省农业电子商务试点工作开展以来,遴选确定和建设了终端网店700多家;确定了50余家农特产品生产企业、200多个农特产品和10家农资生产企业、4大类农资(农机)产品上网交易。平台开通以来,成交化肥6800吨、农药225件、农机具230台(套),日用品成交528单,销售农特产品20余万元,平台总成交额近3000万元。
遴选终端网店,开展业务培训。采取自愿加盟与县市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重点从具备一定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村小卖店及农村经纪人中遴选电子商务终端网店,签订《综合信息服务承诺书》后,省里统一配发电脑等开展农业电子商务必要的设施设备。同时,结合阳光工程,利用远程视频和集中培训等多种形式,组织终端网店负责人开展农业电子商务相关的交易流程、操作技能、业务推广以及相关农业综合信息服务等技能培训,使其达到本岗位需要的知识和技能要求。
遴选加盟企业,丰富交易品种。积极引导和鼓励农资及农产品企业参与电子商务试点工作。加大宣传力度,使企业了解通过应用电子商务对企业的品牌塑造、渠道建设、产品营销推广的作用意义,吸引更多企业参与。广泛吸纳高质量的农资与农特产品上网交易。各地及有关部门推荐一些质量好、价格优、农民急需、市民渴求的农资与农特产品到农业电子商务平台,使广大农民足不出村能够有选择地买到生产需要的放心农资产品、广大市民足不出户买到质优价实安全的农特产品。
畅通结算渠道,健全物流体系。加强与金融、保险机构的深层次合作,组织开展了农行、农信社、建行、交行、中行等金融机构为主体的面向城市的农产品电子商务资金结算试点工作。联合有条件的企业在长春市建设大型吉林省农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优质农特产品展销配送中心,以中心为龙头,构建服务市民的农业电子商务农产品物流配送服务体系。利用3年左右的时间,实现农资物流配送进村入屯到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