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镇化——这一将载入史册的浩大工程的实现,其关键之一取决于顶层设计中的法制改革。
城镇化,法治必须先行。
土地制度改革:确认农民权益
对于绝大多数想成为市民的农民,进城,首先手中得有积累,而显然,祖祖辈辈留下的土地,是他们唯一可以依仗的资产。关键是这份唯一的资产能否取得公平的市场溢价。
对此问题,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学部委员张晓山认为,这些年大规模的国有土地出让,其中很大一部分是农民集体所有用地被国家征用后变为国有,在拍卖使用权的过程当中土地的增值收益实际上是被地方政府拿去了。所以首先要通过确权、颁证把谁能够对这些“家底儿”拥有所有权搞清楚,并且公示,由村民签字,这样农民的财产权利的保护就有了一个坚实的产权基础。张晓山说:“现行土地管理法是要修改的,因为现在只要搞建设,就要把土地征为国有,其实只要管住规划就可以了。只要土地是建设用地,纳入了规划,那么就可以自主开发利用,并培育好农村基层的民主和监督机制。”
在基层代表们的发言和建议中,土地问题也是核心。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茂名市茂南三高良种繁殖基地场长李瑞伟表示,在农村,土地属集体所有,农户从集体取得承包经营权,并不是所有权,经营权的期限也不是很长,“农村土地不能抵押,贷款很困难,农户要扩大生产规模,要搞家庭农场,很难筹到资金。考虑到这些因素,社会资本不敢大胆往农村投,不敢冒这个风险。”李瑞伟说,温家宝同志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了扩大农村土地确权试点,是一个非常大的进步,希望尽快在农村推广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