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国家支持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的39项政策措施

   2013-03-21 农民日报—中国农业新闻网19880
 ☆31.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 

    2013年将继续从五个方面加快培养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急需的农业农村人才。一是对首批遴选的150名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及其创新团队给予专项经费资助,支持他们开展自主选题、学术交流、学习培训等。二是依托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扶持培养有突出贡献的农业技术推广人才,组织他们到高等农业院校、科研院所、大型农业企业学习和研修。三是依托阳光工程,遴选3000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采取学习培训、研讨交流、参观考察、观摩展示等方式开展培训。四是依托阳光工程,选拔扶持7000名自主发展基础好、示范带动能力强的农村生产能手,开展特点鲜明、针对性强的培训工作,提高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能力。五是依托阳光工程,在农产品主产区重点培养3000名农村经纪人,就近培训、规范管理、统一发证,造就一支业务精、能力强的农村经纪人队伍。

    ☆32.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政策 

    2012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2013年,农业部将在全国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在全国选择100个县,每个县选择2-3个主导产业,重点面向种养大户等,通过教育培训、认定登记、政策扶持等措施,吸引和培养造就大批高素质农业生产经营者,支撑现代农业发展,确保农业发展后继有人。

    ☆33.培育农村实用人才政策 

    2013年国家将加大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力度。扩大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规模,依托农业部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和省级培训基地举办100期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培训班,通过专家讲座、参观考察、经验交流等方式,全年培训8000名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和2000名大学生村官。积极吸引社会力量扶持农村实用人才创业,继续实施“百名农业科教兴村杰出带头人项目”,选拔33名杰出农村实用人才,每人给予5万元的资金资助。

    ☆34.完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 

    2013年中央提出要继续完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一是增加农业保险品种。自2007年中央开展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以来,保费补贴品种持续增加,目前中央财政提供保费补贴的品种有玉米、水稻、小麦、棉花、马铃薯、油料作物、糖料作物、能繁母猪、奶牛、育肥猪、天然橡胶、森林、青稞、藏系羊、牦牛等,共计15个。一些经济发展水平比较高的地方,还增加保费补贴品种,由地方财政对特色农业保险给予保费补贴。2013年,国家将开展农作物制种、渔业、农机、农房保险和重点国有林区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增加农业保险品种。二是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生产大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力度,适当提高部分险种的保费补贴比例。对于种植业保险,中央财政对中西部省份补贴保费的40%,对东部沿海省份补贴保费的35%。2013年中央提出要加大对中西部地区和生产大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力度,适当提高部分险种的保费补贴比例。三是推进建立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35.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 

    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对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建设项目进行奖励或者补助的政策。奖补范围主要包括农民直接受益的村内小型水利设施、村内道路、田间道路、环卫设施、植树造林等公益事业建设,优先解决群众最需要、见效最快的村内道路硬化、村容村貌改造等公益事业建设项目。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主要由中央和省级以及有条件的市、县财政安排,财政奖补既可以是资金奖励,也可以是实物补助;财政奖补坚持普惠制与特惠制相结合,奖补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可以由各地结合实际自主确定。中央财政2012年安排奖补资金218亿元,2013年将进一步健全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机制,继续扩大财政奖补资金规模,促进村级公益事业健康发展。

    ☆36.扩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政策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从2009年起在全国部分县(市)试点,2012年在全国基本实现了全覆盖。目前,参保人数达4.28亿人,领取养老金人数1.17亿人。2013年将进一步建立科学合理的保障水平调整机制,研究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政策。政策规定是,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均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年满60周岁、符合相关条件的参保农民可领取养老金。参保人每年缴费设100元至500元5个档次,地方政府可根据实际需要增设档次,由参保人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目前,国务院制定的基础养老金低限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视财力状况可提高标准。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80元。国家为每个参保人建立终身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其他组织和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37.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该制度从2003年起在全国部分县(市)试点,2008年在全国基本实现了全覆盖。2012年,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为240元。2013年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将提高到每人每年280元,人均筹资水平达到34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保持在75%,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8万元;门诊统筹的报销比例进一步提高,人均门诊统筹基金不低于60元,并将全面推开儿童白血病等20个病种纳入合作医疗保障工作。

    ☆38.农村、农垦危房改造政策 

    农村危房改造和农垦危房改造是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组成部分。农村危房改造于2008年开始试点,2012年实现全国农村地区全覆盖,五年累计支持1033.4万贫困户实施危房改造。2013年国家将继续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完善政策措施,加快改善广大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条件,计划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300万户左右。

    农垦危房改造于2008年开始启动,2011年扩大到全国垦区。截至2012年底,国家累计安排农垦危房改造任务126.3万户,下达农垦危房改造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投资114.3亿元。2013年国家将继续实施农垦危房改造项目,拟按照东、中、西部垦区每户补助6500元、7500元、9000元的标准,改造农垦危房37.05万户;同时按人均1200元补助标准,支持建设农垦危房改造供热等配套基础设施。

    ☆39.农村改革试验区政策 

    2011年底,农业部会同中央有关部门,并报请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共安排24个农村改革试验区围绕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改革农村产权制度、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建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健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等六大制度建设,分别承担相关改革试验任务,以改革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尊重农民首创精神,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勇于改革、大胆创新,做好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各地成功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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