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管理制度是农民流动的最大制度成本和融入城市的最大障碍。户籍制度以及建立在户籍制度之上的就业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医疗制度、教育制度等城市各类制度构成了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市社会的制度性排斥。
户籍制度的限制使农民把青春献给城市,把负担留在农村
“户籍制度的限制使农民把青春献给城市,把负担留在农村。”农业部发展计划司司长钱克明委员说。因为在这户籍制度上附加着社保、住房、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每一项都与民生息息相关。他表示,政府报告中提出的“自由迁徙”,正体现了政府对农民在城镇化进程中遇到一系列难题的关注。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2年全国农民工超过2.6亿人,其中到本乡镇以外地方打工的农民工超过1.6亿人。“截至2011年底,参加城镇养老保险的比重为16.4%,参加城镇医疗保险的为18.6%,参加工伤保险的为27%。很多农民得了大病,都需要回到农村治疗。”钱克明说。
受到区别对待的还有教育问题。钱克明介绍:“目前我国流动儿童有2700多万,多数儿童因为户籍制度的限制,只能在农村接受教育,形成了5800多万留守儿童的现实,也带来了一系列关爱缺失、安全隐患等社会问题。而就算进入城镇就读,很多农民工父母也难以承担较高的学杂费。”
住房同样是农民工面临的一大难题,大部分地区没有将农民工作为住房保障对象,他们没有资格购买或租住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城镇保障性住房,也很少享受到住房公积金的待遇。农民工在城里多居住在地下室、棚户区、工棚里。
逐步剥离附着在户口上的不公平福利制度
过高的房价、劳动技能的缺乏、福利保障制度的缺失等原因,使得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安居乐业”的梦想多数只能成为空想,长此以往极易形成一系列社会危机和不安定的隐患。对此,安徽省伊斯兰教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穆可发委员建议,加快户籍制度改革,逐步剥离附着在户口上的不公平福利制度,为新生代农民工提供均等的医疗、养老和就业等公共服务;完善农民工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逐步建立以低端市场租赁房为重点,以保障性住房为补充的农民工住房供应体系;加大对农民工的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支持农民工就业;健全劳资纠纷协调机制,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使农民工收入稳定有保障。
广西贺州市市长白希代表认为,自由迁徙归根到底是解决“人的城镇化”问题,这也是城镇化的本质。自由迁徙要求户籍制度改革,要求附着在户籍制度上的社保、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现在大量农民工在城市工作,但并没有享受同城待遇。首先应该让已经稳定在城市就业的这部分人享受同市民一样的公共服务。我们每年城镇化率都会提高一定的百分点,不可能一下子保证所有在城市打工就业的人都能够享受同城待遇。“人的城镇化”配套要求很多,并不是一个简单和一蹴而就的事情,有很多制度性的建设、硬件建设需要逐步落实和完善。
创新户籍管理理念,实现城乡待遇一体化
“农民工安家问题实际上就是户籍问题,现在只有部分农民工真正进城了。”山东三箭置业集团油漆粉刷工陈雪萍代表建议,政府逐步实现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全面覆盖。应建立合理的农民工市民化支付机制,在有条件的地方逐步实施融居住登记和就业、社保、租房、教育、计生等多种服务管理功能于一体的居住证制度,让“一证通”助力实现农民工在子女就学、社会保障、技能培训、公共卫生、养老等方面的待遇均等。
重庆邮电大学副校长杜惠平委员认为,现行的户籍制度对农民工而言,不但形成了在就业、薪酬、社保等方面的社会福利的城乡户籍差异,甚至在公民权利、政治参与等政治、法律权利方面出现了区别。现行社会保障制度设计客观存在的城乡分割、地域分割的现象,使得地方在农民工社会保障法规和条例的制定上各自为政,社会保障网络在全国无法对接和连续,造成农民工对参加社会保障心存疑虑,并直接表现为农民工参保率低。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难以有效落实,客观上放大了城乡居民权利不平等。必须创新户籍管理理念,解决与户籍挂钩的权益分配,实现社会管理制度适应市场经济的需求,促进劳动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人口的自由流动与迁徙,真正实现城乡待遇一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