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公开、规范、高效、廉洁实施,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效应,加快农机化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在总结近年实践经验和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操作创新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农业部、财政部制定并印发了《201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这标志着201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正式启动实施。为详细了解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有关情况,近日记者专题采访了农业部、财政部的有关负责人。
记者:2013年补贴标准方面有变化吗?
答: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继续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不允许对省内外企业生产的同类产品实行差别对待。1月21日,农业部办公厅印发《2013年全国通用类农业机械中央财政资金最高补贴额一览表》,公布了通用类农机产品最高补贴额。非通用类农机产品补贴额由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按要求自行确定,相邻省份应加强沟通、相互协调,防止出现同类产品补贴额差距过大。各省应按程序向社会公布本省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并报农业部、财政部备案。
一般机具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5万元。为缓解农民全价购买大型农机时的筹款压力,加快提升薄弱环节农机化水平,允许各省在不突破总体不超过30%补贴比例和中央财政最高补贴额的前提下,可将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单机补贴限额提高到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限额提高到25万元;甘蔗收获机单机补贴限额提高到20万元,广西壮族自治区提高到25万元;大型棉花采摘机单机补贴限额提高到30万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提高到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