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预警区域
将猪粮比价6∶1 和8.5∶1 作为预警点,低于6∶1 进入防止价格过度下跌调控区域,高于8.5∶1 进入防止价格过快上涨调控区域。具体划分为以下五种情况:(一)绿色区域(价格正常),猪粮比价在6∶1—8.5∶1 之间;(二)蓝色区域(价格轻度上涨或轻度下跌),猪粮比价在8.5∶1—9∶1 或6∶1—5.5∶1之间;(三)黄色区域(价格中度上涨或中度下跌),猪粮比价在9∶1—9.5∶1 或5.5∶1—5∶1 之间;(四)红色区域(价格重度上涨或重度下跌),猪粮比价高于9.5∶1或低于5∶1;(五)其他情况,生猪价格异常上涨或下跌的其他情况。
五、响应机制
国家加强监测和统计报告工作,根据猪粮比价的变动情况,分别或同时启动发布预警信息、储备吞吐、调整政府补贴、进出口调节等措施。
(一)正常情况
当猪粮比价处于6∶1—8.5∶1 之间(绿色区域)时,做好市场监测工作,密切关注生猪生产和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各部门根据职责定期发布生猪生产和市场价格信息。中央和地方正常冻猪肉储备规模分别保持在一定水平,以应对可能出现的价格过快上涨,同时满足应急救灾需要。
(二)三级响应
1、防止价格过快上涨方面
(1)当猪粮比价高于8.5∶1 时,及时通过中国政府网等媒体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宣布国家将适时对生猪市场价格进行调控。
(2)当猪粮比价连续一段时间处于8.5∶1—9∶1 之间(蓝色区域)时,适时投放一定数量的中央冻猪肉储备,地方政府也要适时投放一定数量的地方冻猪肉储备,并着手做好实施二级响应的前期准备工作。
2、防止价格过度下跌方面
(1)当猪粮比价低于6∶1 时,及时通过中国政府网等媒体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引导养殖户合理调整生产,避免出现大的亏损。
(2)当猪粮比价连续一段时间处于6∶1—5.5∶1 之间(蓝色区域)时,适时增加一定数量的中央冻猪肉储备,地方政府也要适时增加一定数量的地方冻猪肉储备,以稳定生猪价格和生猪生产;并着手做好实施二级响应的前期准备工作。
(三)二级响应
1、防止价格过快上涨方面当猪粮比价连续一段时间处于9∶1—9.5∶1 之间(黄色区域)时,适时增加中央冻猪肉储备投放规模,地方政府也要增加地方冻猪肉储备投放规模。
2、防止价格过度下跌方面当猪粮比价连续一段时间处于5.5∶1—5∶1 之间(黄色区域)时,适时增加中央冻猪肉储备规模;地方政府也要适时增加地方冻猪肉储备规模。同时,适当增加活体储备规模。
(四)一级响应
1、防止价格过快上涨方面当猪粮比价高于9.5∶1(红色区域)时,继续投放剩余中央冻猪肉储备。地方政府也要继续投放地方冻猪肉储备。
2、防止价格过度下跌方面
(1)当猪粮比价低于5∶1(红色区域)时,继续增加中央冻猪肉储备规模。地方政府也要继续增加地方冻猪肉储备规模。如有需要,可报请国务院同意,继续增加中央冻猪肉储备规模,并要求地方政府继续增加地方冻猪肉储备规模。
(2)采取财政贴息政策,鼓励大型猪肉加工企业增加商业储备,扩大猪肉深加工规模。
(3)增加政府和商业储备后,猪粮比价仍然低于5∶1,而且出现养殖户过度宰杀母猪的情况,能繁母猪月度存栏量同比下降5%时,在坚持现行补贴政策的基础上,对国家确定的生猪调出大县的养殖户(场),按照每头能繁母猪100 元的标准,一次性增加发放临时饲养补贴;对国家确定的优良种猪场的养殖户(场),按每头种公猪100 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临时饲养补贴。
(五)其他异常情况
受疫情或自然灾害等影响,当出现生猪价格异常上涨或下跌的其他情况时,及时研究提出调控生猪市场的相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