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从大学生村官中招录选调生

   2013-02-01 农民日报15460
核心提示:  近日,山东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山东省2013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确定从2013年起,对选调生工作和大学生村官工作作出调整。  
  近日,山东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山东省2013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确定从2013年起,对选调生工作和大学生村官工作作出调整。
  
  从2013年开始,山东省按照选调生的标准条件和程序,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在村服务满2年后,经考核考察合格,录用为选调生;不合格的,不录用为选调生,解除选调合同。不再直接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开展选调生工作。
  
  2013年选调到村任职的优秀高校毕业生,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在村服务期为2年。服务期内按照大学生村官进行管理,执行大学生村官的政策。主要有:比照本地乡镇机关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的同等学历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月发放;服务期间,按照当地规定,参加相应社会保险;统一办理大学生村官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符合山东省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政策规定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享受国家和山东省关于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创业就业的鼓励扶持政策。
  
  根据《公告》,2013年山东省共计划选调1500名。其中,面向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调1300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选调200名。服务基层项目包括:山东省委组织部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共青团山东省委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山东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对往年选聘、目前在岗的大学生村官,继续执行中组部和山东省关于大学生村官的各项政策规定,比如,定向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考研加分,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自主创业扶持等。
  
  商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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