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举办冬季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

   2012-12-31 新农村商网15980
核心提示: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冬季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有关工作的通知  商办电函【2012】12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冬季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有关工作的通知

  商办电函【2012】12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各特派员办事处:

  商务部定于2012年12月24日至2013年1月24日举办冬季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以下简称对接会)。为做好对接会各项筹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协助做好信息收集与核实工作

  (一)信息收集报送工作。

  区域农产品信息。收集当地有地域代表性的农产品信息,有效利用新农村商网区域农产品平台,加大宣传、推广和对接工作力度,逐步提高区域农产品知名度和品牌价值,实现产销衔接,促进各地区域农产品营销工作。

  购销信息。组织有条件的县(区、市)报送本地相关生产销售商家信息,组织规模较大的农业协会、农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及农村经纪人、农产品流通和加工企业,开展冬季农产品供应和采购信息的收集工作。

  上述信息自2012年12月19日起通过新农村商网购销对接工作平台(http://nc.mofcom.gov.cn/djpt)进行报送。区域农产品信息亦可填报《区域农产品、经销商收集申报表》(见附件)后统一反馈新农村商网。

  (二)信息核实工作。对报送的各类信息要认真审核,确保发布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对接会开始后,新农村商网将及时向各地商务主管部门通报信息报送和对接情况。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对成交情况要组织核实,并将成交证明材料以传真形式反馈新农村商网(传真010-65677512)。

  (三)宣传推广工作。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动员相关协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有效利用新农村商网开展网上购销对接,积极组织媒体做好宣传和推广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与有关部门、涉农机构、企业的沟通协商,充分利用农村现有的各种信息服务机构和服务人员,做好信息收集工作。要注意收集典型案例,及时对购销对接情况进行总结。

  (二)依托党员远程教育网开展农村商务信息服务工作的省(自治区),会同远程教育部门加强对试点县(区、市)的指导,要充分发挥党员远程教育网的资源优势,依靠农村党组织、党员,发挥村级终端站点管理员的作用,组织开展信息收集整理、购销对接服务等工作。

  (三)首批20个试点县(市)要继续发挥农村商务信息服务站点作用,做好区域内的购销对接服务。同时,全面总结农村商务信息服务试点情况,评估试点成效。

  各地冬季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情况,请于2013年1月30日前报新农村商网。

  联系人: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 孙国强

  电话:010-65197495

  新农村商网 李淮滨

  电话:010-65681268转676

  附件:区域农产品、经销商收集申报表

  商务部办公厅

  2012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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