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缴纳720元到1200元“管理费”,就能在一家从事代办业务的“皮包公司”缴纳社会保险,甚至可以通过补缴几年前的社保获得在北京的购房资格。这个让购房投机者钻空子、让“皮包公司”非正常获利的漏洞,如今被政策堵上。北京市住建委和市人力社保局昨日发布文件规定,从今日起,这一通过补缴社保换来购房资格的大门已经被关闭,非京籍家庭即使补缴社保,也无法获得购房资格。
伴随限购,“代办”生意炙手可热
2011年二月开始施行的“京十五条”限购令要求,非京籍家庭在京购房,不仅家庭成员不能在京拥有住房,还需要出示连续在京缴纳5年以上社保或者个税证明。
记者从北京市住建委获悉,此前在购房资格审核过程中,购房人即使是通过补缴社保达到“满5年”界限,也可以通过审核。但几乎和这个政策一起兴起的,则是号称代办社保的“灰色”生意。一些代办公司号称可以通过旗下的“皮包公司”代办社保,非京籍人士只要按补缴的月份或年份缴纳数额不等的“管理费”,就可以替人补缴社保。即使此人并不在北京工作,也能通过这些代办公司办出缴纳5年社保的记录。
“你要补,多长时间都可以啊。最多一个人在我这里直接补了4年半。”直到昨晚政策已经发布,一名代办公司业务员仍自信满满地向记者推销这项业务。他说,只要一张一寸白底照片、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就能直接替人代办社保。
标准更改,补缴社保不被认可
北京市住建委和市人力社保局的文件规定,从2012年12月18日(也就是今日)起,补缴社保在购房资格审核中不予认可。除此之外,非京籍家庭获得购房资格还需满足两个条件,其一是自提出申请的上一个月往前推算60个月连续在京缴纳社会保险;其二是提出申请之月须为正常参保状态。这两条规定意味着之前曾缴纳60个月社保但出现“断档”的非京籍家庭仍不能在京购房,打算在京购房者,即使跳槽或者辞职,也需要通过自己缴纳社保等方式避免“断档”出现。
对此,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解释称,这次进一步明确缴纳社保的认定标准,是北京市不断完善购房资格审核机制的一项举措,这有利于购房家庭更好地判断自身是否满足“连续5年缴纳社会保险”的条件,有利于打击某些投机分子通过补缴社保浑水摸鱼获得在京购房资格、给本市房地产市场增加消极因素。
记者从北京市多个社保中心获悉,目前仍旧可以补缴社保,但在北京市住房资格认定系统中,补缴社保的购房人不能获得购房资格。
只占5%,社保审核买房不足1.5万户
因社保认定购房资格而产生了“灰色”买卖,让一些中介公司通过不法手段来盈利,记者的疑问随之而来:以“社保满5年”为凭据通过审核的购房家庭多吗?
据市住建委统计,自“京十五条”限购令实施以来,全北京市以“连续5年以上缴纳社保”为审核条件的申请家庭共2.73万户,占全市申请家庭的5.6%;其中2.18万户通过审核,审核通过率为79.8%,实际购买住房的1.47万户,占全市购房数的5%。
也是从“京十五条”实施开始,北京市一直在持续执行“家庭承诺-企业初审-部门联审-登记复审”四道关的购房资格审核机制。北京市住建委和市人力社保局两部门提醒购房人,要严格按住房限购政策要求,如实申报情况,如实提缴审核材料,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解读
政策还在持续 “限购令”未收紧
京城年底楼市出现“暖冬”,房价上扬的消息不断见诸报端,政府此时对“5年社保”出台细化认定标准,是否意味着房地产政策将继续收紧?
“如今提出这个认定标准,只能说是限购政策还在延续,政策本身不存在收紧或者松绑的问题。”住建委专家团成员陈志说。
陈志说,这一标准提出、制订的过程已经持续了好几个月,本市早就开始着手完善购房资格审核中的技术问题。对于缴纳社保的技术认定,只是本市陆续推出的细节认定标准之一。
但对于为何此前承认、如今不再承认的问题,陈志认为,此前给购房人留一道口子,是确实考虑到有人因为换工作而出现了社保“断档”,但随着不法代办公司的兴起,一些投机者可以利用这个空子获得非正常购房资格,这对其他购房人并不公平。
同时,陈志也对限购令的持续效果进行了解读:“北京限购令限制的是房价过快上涨,而过快上涨的势头明显已经被抑制;压抑的是房地产投资投机行为,而这种现象几乎已经很难在住宅市场中找到。目前北京住宅市场中,有90%以上的购房人为首次置业,抑制投资投机需求的效果已经显现,但北京的限购政策仍需要持续,遏制投资投机需求还将是一项长期任务。”